curstw wrote:爸爸的錢本來就是要留給我們兩姊妹的!...(恕刪) 重點是:公保喪葬補助費是「妹妹」的錢,不是爸爸的錢。如果今天你也有保勞保,那你的勞保喪葬補助費會拿出來分嗎?這問題只有出在「你有公保/妹妹也有公保」,這時才會有權益問題,就看誰領會比較多,由他領出來平分!(公保喪葬補助:◎父母、配偶死亡:5 個月薪俸額。 )
津貼不是遺產,是貼給妳妹不是貼給你,你妹要不要拿出來抵是她的事。你就是喪禮費用用到遺產了不爽吧,錢少了就罵別人自私。建議你想告就去告,自己花錢找律師、捨不得花錢就自己翻法條,上網當伸手牌問不到什麼,真正的律師都很忙才沒時間在網路上被人問免費。默默跟妹妹斷絕關係?被斷絕是福氣,我家親戚也有類似款,沒聯絡好開心呢,省得一天到晚被計算家裡有什麼怎麼不拿出來分?不分還被罵自私,標準情緒勒索,果然人際斷捨離才有生活品質。
您父親都已經離開這世上了,未來的幾十年您的妹妹可能會是您唯一有血緣關係的家人,為了這點錢去告、去罵、去爭吵,這實在是很不好看。您們的父親會希望你們為這點是吵架嗎? 你就哥哥,何不大器一點的不提這筆錢,然後未來還可以保持好的關係。
建議樓主就此法律問題,先找相關法律諮詢窗口問問,如不服氣再提出訴訟,如仍不服氣,最好提出釋憲,把此問題明確法制化解釋,也裨益其他相似情況的老百姓.假如樓主仍有餘力,請順便把稅法扶養親屬寬減額的問題,也一起提釋憲裨益眾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