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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iprino wrote:
中華民國憲法是這麼...(恕刪)


先不论同性恋是否是一种疾病,但至少是一种不正常,现在要立法说不正常为正常,还要教小孩不正常是正常?

退一万步,举个例子,我们要不要立法推动左撇子的权利,他们绝对是先天的,而且是正常人,他们有时候还特别聪明,但很不幸他们是少数,只因为这个原因会碰到很多生活的不便利,所以我们要立法保障左撇子?比如说要求写字可以右到左?

马桶是拉屎拉尿用的,你也可以用来洗衣服,但不是正常用途,而且我觉得恶心,不会想穿马桶洗的衣服,哪怕马桶再干净!




sleeve914 wrote:
這個同志還是在擔任...(恕刪)


先天性性別認知錯亂經臨床證實是屬於先天性基因缺陷.如同先天性腦型麻痺..與民智開不開無關.
Peter S Y Hsu wrote:
擔任教職有什麼不好...(恕刪)


話別說的太滿

很久以前治療創傷的時候就知道刀具要先過火
原因到巴斯德發現細菌才知道

所以以前刀具過火不是無知

同志專法亦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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