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emo_Du wrote:你居然有上巴哈順便貼...(恕刪) 我看了您的文章,但是跟我的情況不同,我沒有用到(你)這個字我玩遊戲時隊友一直亂,我就踢隊友,對方說我沒多強,踢什麼?搞得我很不爽我是遊戲結束後,打了一句(腦包……哀),我玩的是10人房,他就說我要告我公然侮辱了,我說我沒指名道姓,他就說我等着收傳票吧!我打那一句是惱怒之下打的……他認為我再說他,可是我沒有說(你)這個字,也沒打別人的遊戲id……反正我也是認了……真要告那也沒辦法……就這樣吧……
Jack8888888888 wrote:我看了您的文章,但...(恕刪) 我在這邊打了三百多萬字‧‧‧ 除了新聞中那些死飆車 死酒駕 撞死無辜路人的 我才會稍微運用到三字經問候[事實上 我國的法律應該斬立決這些死江湖敗類! 如之前台北市飆車的那兩個奧少年駕駛!早就該立即處死!]大部份時間 哪怕我被好幾個用髒話問候 低能兒 智障 這些字眼‧‧‧ 也只能悶不吭聲 傻傻被干樵了。 [當然就是因為有法律責任問題阿]不然我一人打字速度 可抵上15~20人, 這數千年來中西方大部份髒話 罵人的字句 也是很有研究的說,為何不能文字反擊,重點就在於此而已
Moses5222 wrote:說要吉的,百分之九九都只是說說真的會吉的,不會跟你說,會慢慢蒐集證據 真會吉的其實證據"當下"已經充分( 白話文︰該 拍下的 電腦畫面,早就拍好了 )接下來其實只是請電信警察 查 IP 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