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意思不是說你們連長說的話是對的 或是隨意緊急召回這樣的措施很應該
而是說 若是真的有原因被召回 就別抱怨了吧
我多年前當兵的時候 莒光日當天因為業務的原因弄到八九點才出營區放假
結果興高采烈地剛回到家 一屁股剛坐下來 營區的召回電話就來了 說臨時要派我下南部去受訓

而且是營長指派的...立刻回營區報到 這次的假以後再放
欲哭無淚的我只好認份地又揹起背包出門
當晚回營區之後連夜就用悍馬車把我從台北"產地直送"南部某營區報到........
連上都有一份所有人的通訊錄,稱為緊急召回名冊,就放在安官桌上
在連隊有人放假時,晚上2200以後通常都會一個一個打
(有時是安官打,有時主官自己打,不過志願役通常跳過),
打過之後還要簡單記錄該員當時在做什麼
如果是週末絕大部分人員休假,還會編組休假互助組,
於1800以前先由組員對組長做安全回報,再由組長回報連上留守主官
(當然很多人根本就不太記得要回報,組長只要沒接到異常狀況就直接回報連上一切正常)
一般狀況下可能沒有完全落實,因為大家都想趕快交代了事就好(甚至寫假資料)
但是只要同單位(至少營級以上)裡有人在外出狀況,整個單位都準備要挫著等
(以前就是同營的另一個連出狀況,搞的全營低氣壓)
上面一定會認為,出了狀況代表該單位這一方面根本沒落實,所以一切照規定來,外加照三餐派督導官來煩
絕對可以把整個單位的氣氛一下壓到最低點....
至於說2200是否一定要在家,其實也是看主官的意見如何
我們以前的規則是,只要有報備過要到其他人家裡住,基本上都不太會刁難
(退伍前同連的士官與相熟的老兵們一起在出了營門之後,直接往一個士官家裡集合烤肉去,晚上就睡在他家)
甚至如果還在外面來不及回家或臨時有事,也會要求一定要在回家後回報
但是最重要的一點,2200電話查訪一定要是本人自己接的電話,回報也是自己回報
(家人說已經睡覺一類的理由一概不接受,因為就有別連的人被抓到當時根本不在家,居然跑去外面圍事)
前述的一堆離題了,
關於緊急召回,我那時聽到的是說,除非由營級單位下令,否則是不能對人員緊急召回的
至於要做的事沒做完,那就忍耐點,把事情做完了再走吧
(我就曾經為了部隊移防時的交接清冊,連續趕工好幾天,放假當天還從0800趕工到1200才走)
休假計畫表....我也沒聽過這種東西,假都是假參在排的,士官長跟連長都認可就照辦
比較類似的頂多在莒光教學之後,假參會分派離營宣教發言單
(上面都是問你休假在外需遵守的規矩,所以是千篇一律,照固定答案抄就好)
上面會有一個表格,讓你寫這次休假每一天預計行程(隨便亂寫就好了,除非有人會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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