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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免消防機關高級救護技術員(EMT-P)"被告"即日起停止侵入性醫療行為之救護處置

corn-corn wrote:



一直很想問個問題......EMB有沒有大姊阿?
...(恕刪)

先詢問一下~是EMB嗎~還是EMT...
另外~北市和北縣這一期TP訓練裡面
就有好幾位女生囉...
我不懂醫療
但是如果我是那個救護技術員
當接到一個病人,照經驗判斷如果做了什麼可以救他, 可是卻因法令而不能做
這時我到底要不要做
不做, 看著這個人失去急救的黃金時間, 心中會非常難過壓力很大
做了, 卻要頂著違法或誤判或被告, 這些也非常重大的壓力
唉~~人性真是.........
救人這行飯真是不容易吃
烈燄赤子, 您們真的是很辛苦.......



sosola100 wrote:
先詢問一下~是EMB...(恕刪)


打錯了啦~~~(趕快改)

我對不起所有幫我們把病人搬進醫院的EMT大哥....
大家都搶著當醫生
因為

依醫師法第11條第一項規定:
「醫師非親自診察,不得施行治療、開給方劑或交付診斷書。但於山地、離島、偏僻地區或有特殊、急迫情形,為應醫療需要,得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指定之醫師,以通訊方式詢問病情,為之診察,開給方劑,並囑由衛生醫療機構護理人員、助產人員執行治療。」

這樣就很清楚了
醫師法訂得非常明確清楚
你不是醫師
就不得進行侵入性的治療
那緊急情況下有無應變方法

就是上述粗體紅字
可用通訊方式
就看大家要不要往這方面去發展了
而且
縱使可由通訊方式詢問病情
能夠動手的也只有護理人員與助產人員
就是俗稱的護士啦
幹脆把救護這塊踢回去給衛生署好了

衛生署做的最好的事是把救護丟給消防署! 然後只負責監督之責(出一張嘴)

法規規定收費,但卻無人敢訂定收費標準(怕選票流失),然後私人救護車收費,卻使部分

民眾誤以為所有救護車都要收費! 消防局第一線的EMT真的事吃力不討好,動不動就被

申請國賠!!

台灣民眾一方面要求EMT要有國外之素質水平時,EMT是否也可要求同等報酬?
1.

EMT 是有大姐的
鳳凰志工裡面就很多!

如果是 EMT 美女的話,也是有的。
俺局本部的學姐就是
(昧著良心說話...XD)

2.

該研究助理被告
不是因為 CPR 的問題
而是因為他給錯了藥!!
無恃其不來,恃吾有以待也

southernwood wrote:

該研究助理被告
不是因為 CPR 的問題
而是因為他給錯了藥!!(恕刪)


真的啊?!!!!!
果然...聽報章雜誌跟流言是片面之言

給錯藥..........亂可怕的!
這種議題,國內國外都討論到爛了
也弄不出個所以然來
因為,醫療的狀況太多根本沒法去用法律框架住

corn-corn wrote:
『醫護這一行.....一半是工作.一半是做良心
保護自己固然重要
但是對的起自己的良心.更重要
如果有一天真的有人反過來告你
因為你的疏失出錯被告了...這是你自己專業能力不足.本來就有錯
但是如果只是人家覺得你不是醫師.不該救人...至少你對的起自己的良心!』



說的真棒~!!! 贊同啦~!!

現場狀況可不是教科書或是案例說明等等可以解說的...
在不能保障自己前提下...如何救人? 遇到互砍混鬥 但地上已躺一個 要衝過去嗎?
摒除安全之外 就是會不會被告了
通常面對這問題 大家都是賭 賭的不是病患的生命 而是家屬的與病患的心理
不救當然是對不起自己的良心 當然也是失職~!!!
說實在點我們也算不上救人 救人的是醫生 我們是讓醫生能救到人
有些時候 我們知道該如何做 才可增加病患的生存機率
但實行這增加機率的行為時 是否已有超越自己的能力? 或是法律付予我們的權力?

能力不等為權力 也許可以作到氣切動作 但無權實行
也許當下氣切可救回一生命 也許也不 這就是殘忍的抉擇
長官要說的是...良心與否 是在自己的能力與否
但有時與權力抵觸時 就是看自己的能力是否夠力拉回這一線生機了~!!!
在我有能力之下 就算無權 我也可以拉回這一線生機 做下去 就是賭心理層面的了
當然也有如上面說的 接下來就是技術性填表的問題了.......但前提當然是病患沒問題情況下啦
不然就是做黑心的了 @@







lin0922 wrote:
還有醫師們真的願意將醫療行為放出來嗎

今天emt可以急救 ,明天會不會推拿師也要可以施行醫療行為

藥師也要問診開藥呢...(恕刪)


EMT 人員執行急救業務,這個部份就要看衛生署有沒有魄力承認 ACLS 證書的有效度

ACLS 本來就包含插管,壓胸,去顫以及給藥等諸多部分

如果衛署能夠確定 EMT 人員受訓 ACLS 的成果,並確保在執行緊急醫療上的效力,才能根本解套

... 由公文看來,消防署只是不想淌渾水罷了 ... 不需要特地把醫師抓出來鞭一鞭

真的要追究 ... 消防隊上儲備的急救藥物,若無合格藥師進行管理,直接違反藥師法

急救現場 EMT 人員給藥,也會直接違反藥師法 ... 要不要鞭「藥師們真的願意將調劑行為放出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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