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uchulee wrote:這算比較危險點的..常有人在後面被撞..老實說公共場所還是不要好..有興趣, 自家自已架..就沒法規限制..就算撞到人也是自家人..不會被告 之前不是有個新聞好像是基隆市暖暖運動公園一個阿被,玩溜滑梯受傷,要求國賠。結果.....溜滑梯封起來,大家沒得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