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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注意的還有賣正版的也可能出事阿
數年前在某站看到有人賣港版(正版的)片子被抓
還有賣日本二區原版的光碟也出事
好像也違反什麼條文的
不知道有沒有人對這方面比較清楚的阿
建議自行找sony律師談和解事宜
並將和解書送檢察官(書記官)併卷偵辦
一般提告大多是要談和解
價碼視當事人財務狀況不同而異
免責聲明:本文所載資料僅供參考,本人對該資料或使用該資料所導致的結果概不承擔任何責任。
哆啦 wrote:
要注意的還有賣正版的...(恕刪)


平行輸入也算喔

如果該商品在台有代理商的話

代理商是可以提告的

販賣光碟是公訴罪
很難和解

我表哥也是,
想說PS不玩了,把機器和片子一起賣
結果也是警察釣魚
後來找了一些政治人物來關說(話說他的證婚人,來頭可不小呢)
結果也是沒有用
罰了30萬

表哥說,想當初用送的就沒這麼多事了←這句是真的嗎?因該也會罰吧,但不會到30萬吧

HSJ50378 wrote:
平行輸入也算喔如果該...(恕刪)


個人覺得.這是惡法,
讓代理商壟斷

就像.我現在都沒看到一台代理的WII
還不准大家買,
找個啥電信規格不符,給NCC,來抓大家
結果咧,那些晶片都是台灣製造,那來得不符

抓水貨,讓他們慢慢抓吧
你問我會什麼?我想我什麼都不會!
非常謝謝大家的鼓勵~真的是自己的錯~畢竟行為上就是已經觸法了~只是說真的~真的很難過~畢竟只是跟大家一樣每天工廠上班的平凡人~從沒想過會有一天近警局~沒想過會被靠上手銬!會面臨刑責~
更還怕自己覺得天文數字罰金~

真的希望藉此讓大家或是即將犯下此行的人參考~也希望大家提醒身邊的朋友~有因不知情正在販售的~或是覺得可僥倖的~真的要提醒他~一定要避免再次發生在其他人身上!

不過我大致查了一下~了解大致程序~好像~只要在第一關檢察官那邊~一開始沒有判緩起訴的話~就不會有機會了~而且已經交保~就表示會起訴~


也就是我已經錯過了檢察官那邊的機會~應該已經被起訴了~在來的機會就是等法官是否可判緩刑


我也是查很久才大致了解緩起訴跟緩刑的差別~


以上觀念不知是否正確????~
HSJ50378 wrote:
平行輸入也算喔如果該...(恕刪)


平行輸入是不算的
水貨來源跟代理商公司貨來源是相同的
所以不違法
因為都是正版
沒看過哪家水貨商被告的
除非賣的是仿品
我相信大大是無心之過,
我只能給您加油打氣,
祝福您大事化小,小事化無
當我們沒有東西可以失去的時候,我們贏的最多。
哆啦 wrote:
要注意的還有賣正版的...(恕刪)


就是這個,之前有在PCDVD的影片區泡久一些的都知道法案修正時的風風雨雨
代理商條款

雖說是影響甚鉅,不過當時受不到大眾的關心

簡單的說:
你可以從國外弄進來,但是只能自用(有代理的片子)
There is something more than you will ever see...
建議找個律師吧,最好是找專門打著作權官司的,花個幾萬元可以讓你的損失降到最低,考量的重點不是罰金會有多少,而是讓律師為你爭取最大的利益,不要傻傻的被檢察官跟法官玩。

美食、旅遊、中職、日劇、電影、音樂
戒了咖啡的山羊 wrote:
就是這個,之前有在P...(恕刪)


平行輸入是有問題的喔,請參考在下先前的發言

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179&t=525534&p=1#5016793

最多就是一片,一次一片。

沒被抓是因為運氣好,不是說自己帶進來就一定沒問題。

美食、旅遊、中職、日劇、電影、音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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