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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車機車擦撞問題

這是很典型的駕駛技術不良所導致的。

不曉得行車紀錄器是因為沒有開機所以沒錄到,還是因為撞擊點在汽車的右側前方,非前方右側,所以才錄不到?如果是後者,那就幾乎可以表示,汽車駕駛依你的行車路徑來看,根本沒有意會到你會有從外車道切入內車道的可能性。

另外,如果他是內車道的直行車,那他理所當然有行駛的路權,發生事故,充其量就是其意外過失,但相較於你,未遵守行車條例,問題會比較大。

另外,按以往的經驗,如果外車道要左轉,除了大家熟知的路口代轉外,另外就是要先切入內車道取得路權後,再行左轉。
為了確保自己的安全,一般都會等待後方的車輛行駛過在行切入內車道,或著是你跟對方的車輛保持一定的距離,你才能切入內車道去得路權。

除非對方是個飆車族,或著對方喝酒嗑藥,要不在一定的距離下,理應可以順利切入內車道才是!
變換車道不回頭不看後照鏡 就要承擔後果

不要說看了後車離很遠 突然撞上來

難道對方會瞬間移動?

再者對方行車記錄器"如果"真的沒錄到妳 代表距離有兩個車道

妳是不是橫跨多個車道?所以妳才感覺對方離很遠
刪除刪除123 刪除刪除123 刪
如果是單線道,後車還是一樣要賠大部份,不管有沒有打方向燈,因為沒有保持距離.
各位想想如果把原PO的機車換成汽車,就很清楚了

雖然是這樣,但我還是很討厭這種高雄式左轉
單線道,機車請騎在路中間,不要靠右側.

你有看到後車距離很遠,還是被撞到,表示你的判斷有問題.
天災人禍我們避免不了,但車輛主被動安全,我們可以有選擇的權力!!!


路權路權路權路權路權路權路權路權路權路權路權..........
aaaomc wrote:
你有看到後車距離很遠,還是被撞到,表示你的判斷有問題


我也是覺得這個樓主說詞有問題,被對方撞到左側表示機車完全是很靠近了才切過去

我自己是開車的,常被這種左邊右邊突然飄過來的機車嚇到

最近更是超多直接騎在分隔線上或是逆向的

要是開快一點撞上真的一點都不意外
跑到人家前面給人撞,沒100也有80


只是台灣有天王條款
李玫麥 wrote:
.....本人受傷,汽車也有責任。

是可以搬這個出來啊,公認的惡法....夠不要臉的話的確是可以搬這去欺負對方

李玫麥 wrote:
我是後照鏡有看到他車,但距離很遠我才切進去。...(恕刪)


既然距離很遠
為什麼會撞上
是對方瞬間加速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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