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曉得行車紀錄器是因為沒有開機所以沒錄到,還是因為撞擊點在汽車的右側前方,非前方右側,所以才錄不到?如果是後者,那就幾乎可以表示,汽車駕駛依你的行車路徑來看,根本沒有意會到你會有從外車道切入內車道的可能性。
另外,如果他是內車道的直行車,那他理所當然有行駛的路權,發生事故,充其量就是其意外過失,但相較於你,未遵守行車條例,問題會比較大。
另外,按以往的經驗,如果外車道要左轉,除了大家熟知的路口代轉外,另外就是要先切入內車道取得路權後,再行左轉。
為了確保自己的安全,一般都會等待後方的車輛行駛過在行切入內車道,或著是你跟對方的車輛保持一定的距離,你才能切入內車道去得路權。
除非對方是個飆車族,或著對方喝酒嗑藥,要不在一定的距離下,理應可以順利切入內車道才是!
各位想想如果把原PO的機車換成汽車,就很清楚了
雖然是這樣,但我還是很討厭這種高雄式左轉
單線道,機車請騎在路中間,不要靠右側.
你有看到後車距離很遠,還是被撞到,表示你的判斷有問題.
天災人禍我們避免不了,但車輛主被動安全,我們可以有選擇的權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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