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iuvrv wrote:
上個月份我弟弟車禍跟...(恕刪)
Jimmy Yang wrote:
版大這句話就先輸了一半,"除了我弟沒有駕照"。
沒有駕照跟肇事責任沒有關係,頂多就是多個無照駕駛的罰單。
對方死了,通常有所謂的"死者為大"的說法,其實也不盡然,我的朋友就發生過違規酒駕的騎士,撞上開車的我友人,結果騎士傷重不治,對方酒駕0.89,而且還未戴安全帽,對方家屬也是獅子大開口500萬,我朋友花3000申請交通裁決,結果我友人0肇責,也就是刑事無罪,通常刑事無罪,對方就算打民事官司,通常也是敗訴,我友人為了免除過久的法院官司,答應賠償對方100萬,對方還有強制險的死亡賠償,因為有法院判決,對方才罷手。
所以還是建議樓主先行申請裁決報告,若是無肇事責任,則可安心打官司,若是有一絲責任,恐怕逃不了高額賠償,不過還是會以肇事責任大小來分攤賠償金,而且法官也不會讓死者家屬獅子大開口,通常開價多,賠的都很少。
但坦白講....法官心證很主觀......通常都....先不管這個(也管不到)...
我們都只能相信法律的平等公正, 否則日子不是過的很痛苦嗎? 在這前提下
1.如果超過您覺得合理/願意給/負擔的起, 那就走法律來裁決吧
2.先跟對發聊一下, 是否先找[調解委員會], 既使沒辦法達成共識, 雙方也會對接下來的事/流程/行情有大致的認識
3.從樓主在這裡發文, 猜想樓主可能很不清楚這類的事, 提醒一下, 公道是互相的, 既使是調解委員也不見得沒有立場(更別說啥立委助理了), 凡事都冷靜判斷, 如果覺的怪怪的, 不要背牽著鼻子走
無駕照歸無駕照,路權歸路權,兩回事。直行車的路權高於轉彎車,肇事責任對方高些。當然,無照的罰則是跑不掉的。
應注意而未注意的過失是有的,對方或許會以刑事附帶民事損害賠償,不過沒有肇逃,只能算是過失致人於死,刑責算輕,且你們願意賠償對方兩百多萬(以上),態度算是良好,法官會斟酌這點(事後的態度),有可能判緩刑(不用進去關)或易科罰金。民事部分一般不可能判到賠七百萬,況且你們的路權高於對方,很可能就兩百多萬或加一點結案。
遇到獅子大開口還找基層民代圍事的人,就上法院去,不要覺得上法院麻煩,這是你們雙方的權力。
過失致人於死是非告訴乃論罪,所以就算對方沒提告,也一樣會開庭偵辦調查,決定是否起訴。所以,還是上法院解決吧(主要攻防會在民事,因關係到賠償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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