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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的土地蓋了別人的房子....

上法院告侵佔(要填個什麼文件, 問一下就知道)法院自然會想辦法找到要找的人出來調解.
如果找不到人或是找到的人不出席調解, 那就走該走的法律流程吧.

就這樣而已.

而且一般公所什麼的都有免費的法律協助, 不會先去問一下嗎?
與失敗為伍者,天天靠盃都是別人的錯。 與成功為伍者,天天跟失敗切磋直到不再出錯。

bbstop33 wrote:
現在有幾個問題想問大大們...

1.土地是爺爺的,房子20年前這樣被弄走,還有辦法拿回來嗎?
2.土地是爺爺的,他有權利告對方侵佔嗎?(在爺爺土地上蓋了房子..但從來沒有付任何租金)
3.有辦法請對方拆屋還地嗎?
...(恕刪)


>>>

1.要舉證
如果是自己的房子 , 被住了二十多年 , 怎麼你爺爺今天才發現?

2.如果對方提不出占用的法律權源 , 刑事可以告竊佔罪

3.可以聲請法院提起拆屋還地之訴


找一位好律師處理吧

sun911 wrote:
好怪哦,蓋好的房子...(恕刪)


我們自己花錢蓋 然後都爺爺自己在住
爺爺不認識字 所以當初登記房屋的時候請別人幫忙(這時候出問題的)
住了20多年 他都有收到土地稅的單子 (他也以為只有這個)
最近才收到房屋稅遲繳要罰錢的單子 (這時候大家才知道房屋怎麼是別人的名字)

escudolin wrote:
>>>1.要舉證 ...(恕刪)


因為他不認識字 也不懂那些,目前已經先請爺爺找一下權狀,他是說他有房屋權狀,但還是要跑南部一趟幫他看才知道,我用電話詢問的傑妥是卻定房屋不是我們的,登記在別人名下,那個人也默默繳了20多年的房屋稅,真的心機很重...

bluesystem wrote:
上法院告侵佔(要填...(恕刪)


感謝大大~回到南部就會去做相關的諮詢了!!
先找到人問清楚再說吧
一堆人火氣很大就要告侵占竊占
侵占竊占必須是他人的財產

土地法43條登記有絕對效力
對方光明正大登記有案的房屋
沒搞清楚亂告如果敗訴就更慘
鼎 鑊 甘 如 飴 求 之 不 可 得
找律師吧
這邊找免費的....

bbstop33 wrote:
事情是這樣的~當初...(恕刪)
我是蓮霧王 ~路過蓮霧園
土地法講的是土地,土地,土地,觀察很久,法律建議,或許比其他人好很多,但也就僅於如此,聽聽就好

Gugugu wrote:
先找到人問清楚再說...(恕刪)


土地已經確定是我的名下,但我的土地上蓋了間房子,這房子還是我媽媽出錢蓋的,但名字卻登記在不相關的人身上..這樣無法提告侵佔嗎??

專家1100 wrote:
土地法講的是土地,土地,土地,...(恕刪)

您是想說土地法只規定土地登記
跟建物登記沒關係?

土地登記規則
1.本規則依土地法第三十七條第二項規定訂定之。
2.土地登記,謂土地及建築改良物 (以下簡稱建物)
鼎 鑊 甘 如 飴 求 之 不 可 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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