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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段爭家產的故事,希望給點意見 (文略長)


偷吃要記得擦嘴 wrote:
先說以下內容不接受任何媒體轉載、改編、引述,如果上新聞我一定吉,小弟缺錢但時間很多,一定會針對發稿的記者朋友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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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天下午聽家母再靠邀親戚,看起來應該是滿委屈的,竟然講一講就哭了,家母60幾歲的人竟然發牢騷到哭,應該也是心理滿苦悶的

小弟一家人都是天龍國居民,據說以前都是種田挖礦的,但運氣不錯的是以前土地是自己的,後來政府徵收後就買了一些房子

我媽那一輩總共有4個小孩,一男三女,我媽是排行中間

據她所說,因為以前很窮,所以她們從小就出來工作,我媽讀到初中畢業,大姊只有國小畢業,小妹好一點高中畢業,而長子也就是我舅舅則是大學畢業,最後也考上公務員,所以舅舅目前是公務員退休

又據她所說,她們以前三姊妹的所有薪水都是整包拿回家補貼家用,自己則是拿零用錢過生活,一直持續約20年

然後台灣進入了飛越時期,又因為阿嬤是個重男輕女的人,所以當時土地賣掉後買的房子,她們三姊妹是一人一間,其他則是歸在舅舅或阿嬤自己名下

但時間推移,台灣是越來越不景氣,大家的生活也都越來越不好過,而他們三姊妹除了小妹嫁到國外過得還不錯

我媽跟大姊過得並不好,以我們家來說,很長時間是住在阿嬤的房子(要付一點房租),然後拿自己的房子收租,以這個差價在過生活

而我爸因為過世已久,所以這個故事不會出現

這幾年則是搬了回來,現在則是靠著勞退一個月1萬多塊在生活,還有我會給個幾千塊這樣(小弟也很窮),另外就是嫁去國外的小妹也會時不時塞錢給我媽這樣

那因為自己過得不好,所以我媽也一直在怨恨娘家,以她的想法,她認為當年大家都是一起打拼的,身為女兒不能念書必須出來工作,讓唯一的兒子可以出人頭地,後來娘家有錢了,卻沒有回頭過來幫忙她們姊妹

這邊來說一下財產分布,這邊只是我知道的,所以實際情況會更大於這個配置

大姊一間房子在新北市,我媽跟小妹各一間房子在台北市同個社區(當初原本也有叫大姊買在一起,但大姊當時覺得新北市比較好)

舅舅也買在同個社區,總共4間,其中一間是店面,另外也在台北市別的地區擁有一間店面,在大姊所在的新北市某區也有一間店面

所以目前我知道的就有3房3店面,其他店面我不清楚,但我家這個社區的店面,店租金約11萬(小弟以前做過房仲)

而舅舅也有4個小孩,也是一男三女,目前所擁有的3房全部都是他的子女在住,其中一間店面則是給唯一沒有住的女兒開店,另外2間店面則是正常收租

然後就在最近,舅舅以要嫁妝為名,跟我阿嬤討錢,希望幫他三個女生要到一筆嫁妝費

我媽原本就很不滿意這種財產分配情形了,現在又來個嫁妝的事情,我媽覺得我們這一輩的小孩,從來沒有為這個家裡付出過什麼(他們家的小孩當然是不用拿錢回家的),憑什麼拿嫁妝

這邊再補充一個,當年因為阿嬤不喜歡我爸,所以我媽在嫁人時是沒有拿任何嫁妝的,她為此也記恨很多年,前2天講的時候又拿出來講一次,說這個她會記一輩子

又在說說我阿嬤,她目前90歲了,我自己是猜我舅舅的想法,應該是想把盡量大多數的錢轉到他名下,這樣將來分財產的時候才不會被分掉太多

雖說身為父親,為自己的兒女規劃將來是再正常不過,但站在我媽的立場,她們就是被犧牲的一方,雖說有一間房子,但這樣被一間房子買斷的感覺她自己是不能接受

她覺得身為家裡的家長,不管是阿嬤還是舅舅,應該要照顧到每一個人,而且她們是有能力的,而不是只照顧男方這邊,女兒嫁出去就不管了

那我聽一聽,就跟她說,不然你去打官司阿,請求原本應該屬於你的那一份財產

她則是說她不可能這樣做,另一方面,她們姊妹之前就有跟阿嬤講過這件事,但阿嬤覺得女兒要來跟自己分財產是一件很切心的事情,也為此掉過幾次眼淚

那我媽也不想阿嬤90歲了還因為這種事情難過,所以這幾年也就沒在講了,但也因此很少回去娘家,她自己還說,她唯一希望的就是阿嬤過世後,舅舅可以給她一個合理的分配,不然她可能一輩子不會再回去娘家了

站在我的立場,我當然是很羨慕啦,畢竟從小一起玩到大的表弟,將來有超過2億的資產可以繼承,一生當個廢物也沒差

但這是她們那個世代的事情,我身為既得利益者(我家的房子當初就是買在我名下)也不好說什麼

大家覺得面對這種情況,也只能什麼都不做了嗎?(恕刪)


考量到這筆錢以後你有機會用到,打官司吧

偷吃要記得擦嘴 wrote:
然後就在最近,舅舅以要嫁妝為名,跟我阿嬤討錢,希望幫他三個女生要到一筆嫁妝費

那我聽一聽,就跟她說,不然你去打官司阿,請求原本應該屬於你的那一份財產...(恕刪)

阿嬤是你的外婆
卻是你表妹的祖母
女孩子出嫁自己祖母添嫁妝是天經地義的事

而且阿嬤還沒過世
活人高興財產給誰是她自由
您是要打官司請求什麼?
鼎 鑊 甘 如 飴 求 之 不 可 得
阿嬤還健在不是嗎?
不動產既然登記在其名下,而她又健在!
如何分配其私有財產,就法律上而言,她老人家有決定權。
我看不出哪裡是屬於你母親的財產...


偷吃要記得擦嘴 wrote:
那我聽一聽,就跟她說,不然你去打官司阿,請求原本應該屬於你的那一份財產...(恕刪)



如果樓主自家購置房子時,就登記在樓主名下。
樓主家人考量的,不也是將來這些東西都是留給你這個兒子的。
只不過提早給你,省去將來移轉登記的手續。
那阿嬤為其兒子考量的,和樓主家人為你考量的,並沒有太大差別。

偷吃要記得擦嘴 wrote:
我身為既得利益者(我家的房子當初就是買在我名下)...(恕刪)



家產不等同遺產,不是誰都有分配權...
所以確實,目前的你甚麼都不能做!!


而,樓主也提到,母親為家裡付出非常的多,
但實際上阿嬤也不是甚麼都沒給,或許給得不如樓主預期。
但我相信可以收租,也不會差到一點經濟效益都沒有。
我想換過角度,可以感謝阿嬤不是甚麼都沒為女兒考量到。

偷吃要記得擦嘴 wrote:
以前三姊妹的所有薪水都是整包拿回家補貼家用,自己則是拿零用錢過生活,一直持續約20年...
當時土地賣掉後買的房子,她們三姊妹是一人一間...
以我們家來說,很長時間是住在阿嬤的房子(要付一點房租),然後拿自己的房子收租...(恕刪)



最後,既然是從小玩到大,
就祝福人家吧!

偷吃要記得擦嘴 wrote:
畢竟從小一起玩到大的表弟,將來有超過2億的資產可以繼承,一生當個廢物也沒差...(恕刪)


偷吃要記得擦嘴 wrote:
先說以下內容不接受...(恕刪)

先注意, 特留分是直系親屬離世後, 還在名下的財產才有的, 如果在世時, 就已經過戶的, 就沒有特留分, 過給誰就是誰的, 所以樓主不用想太多, 也不用費心上法院
其實上一輩的幾乎都是這樣, 告訴你媽媽, 她還有拿到娘家一間房子, 已經算是不錯的了, 我知道的都是沒份居多, 還要提供證件回去辦放棄特留分的
既然都說當年外婆不喜歡媽媽選的老公了,
媽媽還要賺錢給外婆,
這是她自己選的人生,
那到現在能怨什麼?

上一代重男輕女的心結無解,
這應該沒記者有興趣管,
舅舅女兒可也是跟外公姓的孫女,跟不同姓的外孫地位不同啊。

外婆活著時是沒法打官司爭的,
頂多外婆過世後叫媽媽確認有多少剩下遺產可分,至少也有特留份。
不然只能樓主自己多賺錢讓媽媽開心點了。

但也該要勸勸母親,這樣怨念太重對自己不好,
別老計較沒有的,多看看擁有的吧。

偷吃要記得擦嘴 wrote:
前天下午聽家母再靠邀親戚,看起來應該是滿委屈的,竟然講一講就哭了,家母60幾歲的人竟然發牢騷到哭,應該也是心理滿苦悶的
...(恕刪)


字典翻一下
就可以知到你連爭的理由都沒有

你所謂阿嬤在字典裡叫外婆
你只是個外孫

與你一起長大的表兄弟
是你阿嬤的孫子



滿城盡帶黃金甲說~
天地萬物
朕給你的
就是你的
朕不給的
你不能搶

財產是奶奶的不是嗎?
偷吃要記得擦嘴 wrote:
先說以下內容不接受...(恕刪)


長輩的財產長輩要分配給誰

自己有決定權

即便是晚輩認為千奇百怪的理由

也不該干涉

所以你也不用想太多

而你的母親想不開

你應該多勸他看開點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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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沒有工作

玩期貨還虧錢

現在不是快點找工作

而是在想爭產的事?

這樣對嗎?
人生的價值取決於成就了什麼
想要爭:
1. 要等老太婆死後,還在名下的遺產,這部分才能爭
2. 你沒資格爭,有資格的是你媽. 你媽拉得下臉皮去爭嗎 (要撕破臉打官司)? 這關最難過。
我也很認真的給點意見
真的不是在酸你
如果你真希望你母親能放寬心的話

你自己長進一點 靠自己闖出一番事業
孩子的成就 才是父母一輩子最大的驕傲

還有
虧你這樣的天才 要你媽告你阿嬤或舅舅
真不知道你要用哪法條提告
樓上的有提到了
你阿公生前的財產 他高興給誰就給誰 那是他的權利
他死後的遺產辦理 遺產繼承分割協議書你媽肯定蓋章了
都過了那麼多年 生米都變熟飯了 莫非能反悔
更何況 你們還有分到一間房子

現在你跟你舅舅都在覬覦你阿嬷身上的那塊肥肉
你去提告 剛好打草驚蛇 順便讓你媽她們母女撕破臉
好讓他毫不費力整碗端走 你舅舅會非常感謝你的


沒事對你阿嬤好點 巴結她一下
有好處沒壞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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