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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是被女友打敗了.....

認真認為買家實在很糟糕
才幾百塊也要這樣騙

lan14 wrote:
幸好只是女朋友.....(恕刪)


極品,趕快娶回家吧!
這樣婚後就沒有老婆管經濟大權的問題了。

zllai wrote:
極品,趕快娶回家吧!
這樣婚後就沒有老婆管經濟大權的問題了。


你不怕這種娶回家後...
持續亂加亂減後...家中就連“經濟”都不用談了...
...假設你說的是真的...
我在吳樂天的廖添丁也聽過一個故事:
一個小孩子買巴晡(台式冰淇淋),但是拿到手之後,
找個理由又還回去,順手把錢退回來的故事...
(可是他沒有給錢啊!)
森元 wrote:
我把不用的500GB...(恕刪)


不然你以為你能交到這女友嗎? 哈 不就因為這點嗎..lol

f02104 wrote:
這女友好,趕快娶回...(恕刪)


好可愛喔,但人生不是只有愛?
以後要是數字單位是萬
maksim0922 wrote: 會不會是你被唬了?


就算被女友唬了也不錯 挺可愛的

真的是神邏輯

我想應該是當下只想趕快吃飯就沒多想

拿500去便利商店買個小東西不就好了
疾風知勁草:板蕩識忠臣
前幾天買雞排一塊55元.拿505元給小姐找錢...竟然算半天算不出來要找我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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