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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大家,這段話有溝成公然侮辱嗎?

我覺得也是有可能會構成,還是請你妹向對方道歉吧!
這聊天的地方只有兩個人?
只有兩人聊天
哪來的公然污辱的問題

如果是個群組
會有很多人看到你妹這些對話記錄就 "可能" 構成

法官每天要判一堆案子
這種雞毛蒜皮的事要也告
哎...
這個群組有很多人在使用(在討論)屬於開放空間 縱然對方是用暱稱 匿名 或是英文代號 等等
都會構成公然侮辱罪嫌..
<魯蛇 北七>都是罵人字語.若當事人感到受侮 是可以提告的..
如果罪刑成立 可是會留案底的..這不是賠多少錢的問題
以後出社會 找工作 有案底的人 (可是很吃虧的) 那怕是公然侮辱這種微罪..



s8041329 wrote:
這是我妹在line...(恕刪)
說公然侮辱也太弱了,再者也沒三字經特別名詞
上網發言要有被批評準備,也要有能力反擊.

哈拉伯 wrote:
寂寞的陸仁賈 wrote:
如果我說我有30公分,算不算是公然唬爛?

當然不算

我宣稱自己有30公分....是陳述事實...(恕刪)
兩位請拍照證明,由鄉民公審.

沒30公分...幫你倆阿魯巴到30公分 粗
對方的ID不是叫"匿名"嗎?
既然是匿名,就不知道是誰被侮辱,怎麼可能告得成?
這種匿名帳號是公共帳號,所以沒有人知道誰受侮辱。
沒有特定被害人,如何成案?

s8041329 wrote:
不是我要告,是對方,因為我妹回他那樣他腦羞了,有其他回答可以看看


不是惱羞要告,是你妹留下了讓他可告的東西。
沒東西可告,惱羞到死也告不到吧!

上次不是有個「罵人價目表」嗎?去查查看要賠多少或是判多久吧!

把罵人價目表中的用詞當口頭禪用,被告應該也是剛剛好啦!
對方是魯蛇嗎?

對方是北七嗎?

如果都不是又在公開的群組內罵對方

那很抱歉,你並不是陳述事實

輸定了
s8041329 wrote:
這是我妹在line ...(恕刪)


給他告呀 看看對方是不是魯蛇跟北七
告不成+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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