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終於懂為什麼男人要去酒店.......


卡卡洛D咖 wrote:
我好像了解什麼了 ...(恕刪)


如果4個人,平均每人3000多
好像90分鐘

人越少就越貴
那是你的想法
嘿喲嘿 wrote:
不小心又體會了一件...(恕刪)
f02104 wrote:
說的都很正確,不過...(恕刪)


我以前是不去的,去了也不玩
後來真的體會到,自己不要當煞風景、掃興的那個人,就沒去了

只是朋友還是想去,持續講了半年。終於搞到要舉手投票,想說朋友都去就走吧
要嘛不花這個錢,要嘛花了錢,就搞懂那個樂趣在哪,稍微放開了以後才知道樂趣在哪
而且我們已經算很斯文了....有些事點到即止別講下去^^

你說的正是我某同學的經歷
喬事情,酒店已經算是他工作之一,我猜他每個月淨賺至少50W以上

不過胃出血進醫院,還是其他問題進醫院應該不少於10次
大慨是這情況吧

嘿喲嘿 wrote:
哈哈,愛去幹嘛一堆借...(恕刪)

說真的這個愛不愛去就看個人啦…
先前有認識的…他就愛喝酒…
去路邊攤或酒店他都ok…就只要能喝就好…
也有認識超喜歡去酒店的…
一個星期有兩三天都去酒店…
也有人喜歡去夜店把妹…
所以是看人啦…
多充實自己才是好人生阿!
這樣的糜爛生活可以帶來什麼回憶呢?
嘿喲嘿 wrote:
原來酒店的價值在這裡...
跟妹亂聊,聊聊色,聊聊沒營養的
再喝點酒,讓心情放鬆
大聲唱歌就算破音都沒差
然後吃吃妹的豆腐,這裡摸摸那裡搓搓
胡鬧、愉快的渡過一個多小時,然後回家睡覺
沒營養我知道,但在沒其他的選擇下,迷迷糊糊的渡過或許是最佳選擇
我以前最討厭酒店小吃部,覺得根本浪費錢
或許年紀真的大了,什麼都看過吃過了,我跟朋友都有共同的體會..."人生還有什麼其他快樂的事情"
可就是真的喝醉,瘋言瘋語,摸摸女生,唱唱歌,醉了回家睡,今晚就這樣結束。


酒店的價值在於紅字那邊!!

不然你去一般KTV哪個不能達成?

不然可以跟同性朋友可以說好,互摸不督。 

銀噹•馬汀 wrote:
酒店的價值在於紅字...(恕刪)


互摸不督?我做不到,啊哈哈哈

嘿喲嘿 wrote:
互摸不督?我做不到...(恕刪)


如果友人同意,其實我想也沒人會反對

嘿喲嘿 wrote:
不小心又體會了一件...(恕刪)


為何不去當弄長,加入社區巡狩隊?










沒錯,這個社會,不會因你喝酒而變差
也不會加入巡狩隊就變好
但是就是有這麼個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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