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02104 wrote:說的都很正確,不過...(恕刪) 我以前是不去的,去了也不玩後來真的體會到,自己不要當煞風景、掃興的那個人,就沒去了只是朋友還是想去,持續講了半年。終於搞到要舉手投票,想說朋友都去就走吧要嘛不花這個錢,要嘛花了錢,就搞懂那個樂趣在哪,稍微放開了以後才知道樂趣在哪而且我們已經算很斯文了....有些事點到即止別講下去^^你說的正是我某同學的經歷喬事情,酒店已經算是他工作之一,我猜他每個月淨賺至少50W以上不過胃出血進醫院,還是其他問題進醫院應該不少於10次大慨是這情況吧
嘿喲嘿 wrote:哈哈,愛去幹嘛一堆借...(恕刪) 說真的這個愛不愛去就看個人啦…先前有認識的…他就愛喝酒…去路邊攤或酒店他都ok…就只要能喝就好…也有認識超喜歡去酒店的…一個星期有兩三天都去酒店…也有人喜歡去夜店把妹…所以是看人啦…
嘿喲嘿 wrote:原來酒店的價值在這裡...跟妹亂聊,聊聊色,聊聊沒營養的再喝點酒,讓心情放鬆大聲唱歌就算破音都沒差然後吃吃妹的豆腐,這裡摸摸那裡搓搓胡鬧、愉快的渡過一個多小時,然後回家睡覺沒營養我知道,但在沒其他的選擇下,迷迷糊糊的渡過或許是最佳選擇我以前最討厭酒店小吃部,覺得根本浪費錢或許年紀真的大了,什麼都看過吃過了,我跟朋友都有共同的體會..."人生還有什麼其他快樂的事情"可就是真的喝醉,瘋言瘋語,摸摸女生,唱唱歌,醉了回家睡,今晚就這樣結束。 酒店的價值在於紅字那邊!!不然你去一般KTV哪個不能達成?不然可以跟同性朋友可以說好,互摸不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