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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圖慎入!!6/16更新)想問問被人放"用過"的衛生棉能否只能就這麼接受?

可能放的人以為樓主是吸血鬼,這些茶包剛好拿來孝敬⋯
謝謝各位提供的意見
6/13有更新情況
帽子兩頂我會留著到找到人
家裡在辦喪還被人這樣搞
一定得找出來談談

金正嫻 wrote:
違法了,這條:
沒辦法關
能罰6千,比你的安全帽貴...(恕刪)


罰六千,再告它毀損罪叫它賠買新帽子的錢...


navigator wrote:
剛看了一下刑法及社會秩序維護法
還真的找不到適用的法條
本來想留言這警察想吃案
還好留言前找了法條研究研究
真的是沒有!...(恕刪)


第 354 條 (毀損器物罪)
毀棄、損壞前二條以外之他人之物或致令不堪用,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刑法第 305 條 (恐嚇危害安全罪)
以加害生命、身體、自由、名譽、財產之事,恐嚇他人致生危害於安全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

怎麼會沒有法條適用呢?
告死她~~~

A/Tm wrote:
可能放的人以為樓主...(恕刪)
五色的風,彩色的回憶。
感謝樓上的朋友提供法條
我會標記下來 非常的感謝
若有人還能再提供的也歡迎討論一下喲
我覺得只能告兩條還不夠...
過了幾天我還是怒氣未平復
堅決要告死他 這種人社會不能留

MARJORANA wrote:
如果只有你的安全帽...(恕刪)

我是兩頂皆被人放
前面是安全帽掛在置物箱那
裡面就偷塞一包了喲
剛吃飽… 見圖一陣反胃。支持你提告,因我也算被害者之一。
天哪也太噁心了吧超級沒有公德心的
這樣用有什麼用意不懂欸!超
級髒覺得可以報警處理.....
jijerwang wrote:
應該是你的前女友或...(恕刪)


如果是前女友看動作應該看得出來吧

還好我安全帽不會放在外面
心頭滅却

kss999999999 wrote:
事情是這樣的今天於...(恕刪)
留著證據,應該可以驗D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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