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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護孕妻失手打死小偷 判刑3個月 遭求償300萬元

iloveqoo wrote:
保護孕妻失手打死小...(恕刪)
失手打死小偷,還是殺了人

難道發現小偷,可以光明正大打死他?

判刑3個月 求償300萬元 還不算離譜 畢竟殺了人

亞利安星人 wrote:
所以凱吉哥那一拳讓他入獄十年還搭上空中監獄~
多年後我們才能看到他的勇姿和聽到超好聽的How do I live without you~



還有跑車在空中飛喔

iloveqoo wrote:
保護孕妻失手打死小...(恕刪)

空中監獄的主角就是這樣入獄的
iloveqoo wrote:
不要說3個月,就算是3天
一個奉公守法的人
一生就這樣毀了
...(恕刪)


>>>

過失致人於死罪

刑事判三個月 , 滿輕的

像一般車禍死亡事件 , 都是和解才判那麼輕

人生不會因為被判三個月就毀了


至於求償的部份

是屬於民事責任 , 法官還沒有判

但不久前有一個高中國賠死亡的案件

好像判200多萬

所以47歲 ,正值壯年

小偷父親請求300萬 , 好像也差不多

300萬對一個家庭來說, 相較於三個月刑責 , 比較頭大


>>>

我的車子 , 還有家裡的門

經常都沒鎖的

因為家裡沒什麼值錢的東西

如果我遇到了 , 大概不會跟小偷正面衝突

能帶走什麼 , 就給他吧!

escudolin wrote:
>>>過失致人於死...(恕刪)


恩......

相信對大部分的來說

坐牢3個月, 還可以易科罰金

跟300萬求償

300萬痛很多

所以對於像這種

是不是可以發起小額募款呢?

如此一來

雙方是否就能和平落幕?
當時的情況 應該有另一種選擇:放走歹徒事後再由公權力制裁
就可以避免今天的結局 (事後諸葛論...)

當時的一念之間 就已決定今天的結果

鎖喉是一種很危險的防禦與攻擊的動作 稍有不慎 就會鬧出人命 身為專業人士 不可能不知道其嚴重性

個人認為 此案的審理與判決並無不當 過失致死是事實 很難推翻

上訴二審 若無其他有利事證 翻盤機會應該不大

專心打民事訴訟 才是上策

CA91007 wrote:
你引言引錯囉~這不...(恕刪)


Sorry 已修正.
先表明立場我是認為判決不合理的

根據樓主的文章小偷被撞見還向屋主揮拳攻擊
這時應該已經不是"小偷"而是"強盜"了

再來晚上的視線,人的精神判斷力都不如白天清楚
法官用上帝視角來說他身上沒武器,沒學過武術,他只是揮你一拳後馬上就要跑了的小偷
試問當下這些事情誰能知道?
誰知道他這拳揮完下一步是不是拿棍子甚至拿刀子出來揍你捅你?
然後被他殺死後,法官判他個可以精神異常或是可以教化來免除死刑?

何況該小偷也是被嘞死與屋主為了壓制它而失手弄死符合
不像有些網友說得太過偏激有人進我屋內我就給你打給他死

而且屋主也是"空手"對小偷,這樣打死還又被判罪

台灣司法一昧的只顧犯罪者的人權而不顧受害者的權利



iloveqoo wrote:
保護孕妻失手打死小...(恕刪)

判刑3個月 緩刑2年

一條人命 很輕了
吃小菜.喝小酒.打小牌.摸小手.騎小車....看看小電................................................視!
現在我們可以冷靜地討論案情
但事情發生的當下,我認為絕對不可能可以冷靜下來
這個案件,我覺的判的很差

如果這個小偷不到人家家裡偷東西
那他會死嗎?
打小偷時
如果沒打到對方昏倒,你怎麼可能鬆手?
你當然會怕你一鬆手對方就要你命的事情發生~
尤其有學過擒拿術的人就知道這個道理~
打到對方昏倒,那對方是昏迷到第幾層有沒有要命
我們又不是醫生,當下當然很難判斷

這種事再發生一次,結果還是差不多的
只是看妳幸不幸運,有沒有把對方搞死而已!~

什麼事都有因果,如果法官想不到
那這位法官別再當法官繼續害人
因為你的腦容量太小,看事情不能全面兼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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