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dh wrote:
這兩句互有關連依描...(恕刪)
確實~這點也是女兒的說法,但長輩認為那是他的錢要怎麼分配,對他來說三個小孩都要公平,不會因女兒而偏心,
在後母看來前兩個小孩不應該拿,但後母已過世,會偏心給女兒這點,
我覺得是人總是會有私心,但女兒拿了這筆錢就應該盡其孝道,
不應該老人家的怨懟就不負奉養之責,今天若是被父親怪罪也不該這樣做.
kennykc wrote:
後母還在嗎?...(恕刪)
不在了,就是已過世又沒交代好,長輩覺得被欺騙了
莫零 wrote:
我覺得有"血親"不見...(恕刪)
當然我有很多不是很清楚的細解,就看到的部分去理解,覺得女兒不該,還有部分在女婿身上,是希望不要鬧上法院,畢竟長輩還是要有人照顧,但希望是由女兒家要負起照料之責,長輩不缺錢有終身俸每個月還是有幾萬收入,但兒女都不在身邊,補充一下兩個兒子,一個成年後往生母那邊過去,另一個在大陸發展,就近只有女兒最近,她們住的房子離長輩家車程不到十分,是長輩給的.
內文搜尋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