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iwan99999 wrote:嗯,至少我看到的沒提到...出處
樓主可能沒有看清楚新...(恕刪)
您有出處可以提供一下嗎?^^
願意被包養有罪嗎?
包養又不一定 = 性交易
我老爸在包養我,所以沒缺人了,謝謝

太好了,改在01教召30天......
lengda wrote:
願意被包養有罪嗎? 包養又不一定 = 性交易 ..(恕刪)
是沒錯..但是 , 如果每宗性交易 , 當事人都說 , " 我們沒有性交易 , 是包養一兩個小時 "的時候 , 又該如何?
所以 , 要依司法機關判斷囉 !
最近一次停權時間-->說明:您已被停權至2010-09-04 。
累計停權次數-->10次
aronchens wrote:
自己做的事情就要為自己的"開玩笑"負責任
像有的人開口就是三字經的問候別人
也許只是口頭禪的無心之話
但是被法院判決污辱的也不是沒有
今天不管警察辦案是不是挑軟的辦
但是這位學生的開玩笑的程度拿捏不恰當
就跟有些網路遊戲的小朋友一樣
以為躲在電腦後面沒有人知道他是誰
就隨意的謾罵跟侮辱人
等到出了事情再來由家長說是還小或是無心、開玩笑等理由
怪誰呢?? ...(恕刪)
同意 +1
不能因為是在網路上 , 就一句 " 開玩笑 " 打哈哈...有些人也是說了一堆 , 最後看無法收拾了 , 就說"以上純屬開玩笑"... 那樣也不妥吧 .
"網路上"視同"走在路上" , 並非如在自己家中一般 , 隨便你愛說什就說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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