貓貓籠九 wrote:1.撞車地點在停車場,丙式(及以下)不理賠。甲乙有。2.所謂『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肇事,無人受傷或死亡而未依規定處置者,處新臺幣1,000千元以上3,000元以下罰鍰;逃逸者,並吊扣其駕駛執照1個月至3個月。」不包括『停車場』所以我們常聽人說:在停車場開車,千萬要小心 我前年在停車場被A到,我的保險公司有幫我處理,然後還加賠代步車費用,還是這是對方付的錢?PS.有跟對方去警察局作筆錄,牽車去修,我只有簽名就把車簽回來,我保丙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