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是有罪(千面人事件).但是........但是.... 只要精練後就無罪. 因為精練中的化學程式會把它"消失".看到又可得到一面諾貝爾化學獎.因為靠精練就可讓不想要的金屬物給消滅.那現市面上的RO....那些過濾法真的落伍了.
Gugugu wrote:公共危險罪有機會喔 謝謝,受教了好學不倦的我還真的去查了一下有機會用到的法條大概是第191-1條 對他人公開陳列、販賣之飲食物品或其他物品滲入、添加或塗抹毒物或其他有害人體健康之物質者,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我做了標題的動作,我至少安全了(因為我沒病,應該吧,所以不算毒物或是有害人體健康之物質)其它身體有疑慮的人.....千萬千萬千萬...不要冒險射入蒸餾水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