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的可以36瓶喔^^二、藥品(一)旅客或隨交通工具服務人員攜帶自用之藥物, 不得供非自用之用途。藥品成分含保育類物種者, 應先取得主管機關(農委會)同意始可攜帶入境。我國以處方藥管理之藥品, 如國外係以非處方藥管理者, 適用非處方藥之限量規定。(二)旅客或隨交通工具服務人員攜帶之管制藥品,須憑醫療院所之醫師處方箋(或出具之證明文件),其攜帶量不得超過該醫療證明開立之合理用量,且以6個月用量為限 。(三)西藥:1.非處方藥:每種至多12瓶(盒、罐、條、支),合計以不超過36瓶(盒、罐、條、支)為限。2.處方藥:未攜帶醫師處方箋(或證明文件),以2個月用量為限。處方藥攜帶醫師處方箋(或證明文件)者,不得超過處方箋(或證明文件)開立之合理用量,且以6個月用量為限。(四)錠狀、膠囊狀食品每種至多12瓶(盒、罐、條、支),合計以不超過36瓶(盒、罐、條、支)為限。
Mr ciprino wrote:怎麼可能讓你到36...(恕刪) 同一種的可以帶12瓶~最多三種,所以可以帶到36瓶......大概可以吃到過期。布丁貓~ wrote:不過狗狗是聞毒品不...(恕刪) 狗會聞藥品、農產品、肉類製品等,上次回來才看到有人行李裡的水果被聞出來.....布丁貓~ wrote:結果朋友朋友說要放隨身行李因為不會過x光…所以不會被發現才對。...(恕刪) 過完入境X光機後有八成機會被帶去旁邊開行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