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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提告詐欺QQ

才10萬也太便宜
換成牢獄也才3個月(一天一千)
隨便通知原廠你就哭哭了
人在江湖飄哪有不挨刀
賠一賠吧
到時候對方不開心
怎麼判怎麼輸
比較好奇5倍精神賠償是隨意喊的嗎...那應該喊1000倍不是更好...1億也是合理的。



仿冒品的話確實風險會高上不少呀
只要不是前科累犯..向法官承認是賣仿冒品..
但非故意賣仿冒品〔疏失.要證明〕...一般可減低賠償..
聲請簡易判決, 見不到法官的可能性很大.



MING510 wrote:
只要不是前科累犯..向法官承認是賣仿冒品..
但非故意賣仿冒品〔疏失.要證明〕...一般可減低賠償..

陳小麗1042 wrote:
小妹在網路販賣仿冒...(恕刪)


趕快和解後把那些仿冒品扔了,

你現在是運氣好被買方告,

等原廠發現你就知道慘了,

根據商標法商標權人請求損害賠償時,

得就查獲侵害商標權商品之零售單價500倍至1,500倍之金額。

但所查獲商品超過1,500件時,以其總價定賠償金額。

一件2萬就算用最低的500倍來算,

也夠你賠的了。
各位大大誤會了,我不是網路店家
只是把我買的仿冒品賣給對方
只是一時貪心,並不是已經賺了很多...
10萬和解換緩起訴或緩刑, 已經很便宜了, 你看懂了沒?

就算你不是製仿者亦不是大量販售, 但你詐欺的行為已然是事實, 詐欺最重是五年, 判你幾個月, 易科罰金以一千/每日計......你算一下你要繳多少罰金? 而且民事求償是另外分開算的.

檢察官肯給你和解的機會, 你不要......那就準備吐更多的錢出來吧!



陳小麗1042 wrote:
各位大大誤會了,我不是網路店家
只是把我買的仿冒品賣給對方
只是一時貪心,並不是已經賺了很多...
妹子,重點是妳賣了仿冒品給對方。
不管妳是個體戶還是以此營利的商家都觸法了,只有賠多賠少的差別而已。
某貓的生命三元素:書、咖啡、碳水化合物。
大哥你好,因為當初買來我不知是仿冒的,我回覆對方跟只能賠對方當初買的價格,但他不願和解,只能等下次開庭判決,我真不知我的物件是仿冒品,又賠原價給他,檢查官應該會同情我吧?
o-_-o wrote:
10萬和解換緩起訴...(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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