彎道情人 wrote:那樓主你倒是說說看...(恕刪) 回頭去看之前那篇的回文直接嗆人猴子龜頭吃大便你說他沒錯嗎...也許吧但實在令人不敢恭維----------------------這件事應該是他去找人做CASE人家開價8W他喊價8K人家不接才在臉書上嗆人吧
雪芙蘭啾啾 wrote:不知道為什麼看到這...(恕刪) 就買賣不成啊?哪邊出了問題?不懂?資本主義原理原則很簡單,買方開價,賣方決定要不要賣...這次事件讓我瞧不起賣方....說真的.買方可以出芭樂價,賣方有權不要賣阿,買方又沒拿刀拿槍逼賣方賣,哪裡有問題了?有啦,傷到了所謂的自尊心,對吧?!
彎道情人 wrote:那樓主你倒是說說看...(恕刪) 嗯嗯!沒錯,他一點錯都沒有!我看著大家的回覆,慢慢理解了!其實,他一點都沒錯!想想......"我就只是一個過氣沒人要的 C 咖!兩天的通告費都只有5000塊了!吃個滷肉飯加個排骨都很奢侈,你端個米其林等級的菜給我是要羞辱我嗎?"嗯嗯!仔細想想,沒錯!是賣方的錯!他不應該把平時開線上 A 咖的報價,報給過期的 C 咖!
其實欺負設計人的不是別人,正是設計人自己欺負設計人!!!林智賢開8000你可以不接。但是,台灣設計公司待遇是多少?設計的前輩、主管、老闆們,自己捫心自問一下!有多少人領不到3萬!?這案子讓一個設計在公司做8天,他能得到的連8000都不到!!!今天林智賢若把案子8萬交給設計公司,一個設計8天把它做完,公司會給這個設計多少錢? 會額外給獎金嗎?還是依舊一個月2萬8,然後加班還沒有加班費?到底是誰先把設計的價值壓低的?到底是誰先欺負設計人的?
stevechang wrote:簡單來說,林智賢的...(恕刪) 現在很多業主真的都是用外包網的價格來談呀~~我也遇過一個...行情價三萬,業主是個小老弟,跟我說..可是他學長問到只要三千...我直接回,那你可以請那位接案.
本王是覺得,買賣這種東西,雙方心理都有底限,沒共識再找別人就好,這本身沒什麼對錯,只有雙方接不接受但酸言酸語,本王認為就不必了,因為這種話一出,就是個人修養問題了其實買賣沒共識,是很常見的事,之所以會引起不愉快風波,問題大都是出在講話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