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ewa1216 wrote:
大家好,幫朋友代問...(恕刪)
其實公然侮辱跟毀謗,不是那麼好分,有見解說~侮辱是給一個評價,毀謗是傳遞一個事件
這就好玩了,那下面幾個例子,到底是侮辱還是毀謗呢?
「你是豬。」
「大嬸妳哪位?」
「你這個馬英九。」
sgconduty wrote:
你要做的培養你的人際關係或是EQ,不是動不動就提告,
先不要說你這個告不成,就算告的成,判決下來也不會有事,
不要被01的壞習慣影響,為了一口氣告來告去,最後判賠5000元,連車費都不止那個數,更不要說浪費時間及社會資源有多少了..
愛告的人說反正我爽,不然你也來告我...
這就跟浪費健保資源一樣,你有繳健保費當然可以去看病,但你知道一年365天,有人看500多次健保的嗎?他可以這麼做沒錯,只是旁人看了很賭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