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iuanwenbaobai wrote:小弟我是兩年義務役士...(恕刪) 我父親退下來時是空軍少校。沒有終身奉那一類的東西因為聽說他受夠了軍中的勾心鬥角所以提早個兩三年退伍了我則是僑民役男。沒當過兵也不想當:)所以我說了贊成恢復的都是已經當過兵的人嘛正常年輕草莓族如果可以不用當或是服替代役哪個會乖乖的去當一般的軍人再說如果又是當不用一年就退伍你說這有意義嗎?
徵兵讚成!全民皆兵!1. 男女皆徵2. 沒有所謂的替代役3. 除了 身障、精神障礙者..等重大疾病者,全部都入伍當兵役期可以討論服役方式可以討論ex.四年役期,每年服役3個月,服了第一年的3個月後,可以考慮直接服役1年或是分四年...有戰力者服戰鬥部隊,無戰力者服勞役部隊,負責打掃、整理內務、煮飯...因為當兵,一半以上時間都在做非戰鬥訓練的事務,全民皆兵後,多了很多可以服勞役的人員原先甲乙等體位的兵員,就可以好好專注於軍事戰鬥訓練!看看新加坡 想想自己台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