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氏企業 wrote:
只是純粹抒發感想跟...(恕刪)
法律沒辦法為個人量身打造
也許你跟你的越南老婆真心相愛才結婚
但大多數的,我想除了假結婚,不然就是急著傳宗接代
不得已才娶越南印尼等國的女子
政府要管理整個國家,自然有些個人私欲必需得控管
如果你娶的是歐美或日韓國家的老婆
想必政府不會那麼嚴格管制
Mirage-Ulysses wrote:
大大憑心而論,這樣的成本,應該遠遠非常低於找一名本國籍女友的花費開支!(如果談到結婚 這樣的成本開支又是少到更無法相比)
這是刻意刁?
Mirage-Ulysses wrote:
或是要辦的人太多?所以不得不排到那麼久?
或是就‧‧‧每天只辦幾對?所以時間變長?
Mirage-Ulysses wrote:
line可以用打字阿!打些字!就有記錄了。
Mirage-Ulysses wrote:
嗯@@反正 我也很煩 跟大大一樣面臨這類結婚問題 快讓我爆掉了!
(就算今天是一名3~4千萬倍林志玲美貌之上 心性內在超天越地 萬年難得一見的絕世神女‧‧‧ 又 她會傾心真意的愛我? 又 未來的日子我們能很麻吉很合? 如果不是所有條件俱備,我也根本無法推倒對方,自然就沒結婚的意義。)
林氏企業 wrote:
我以前也是覺得越南人花費便宜,但這並不代表交往期間的花費會比本國人少,如果談到婚姻的話,我只能說花費的錢不會比娶一個台灣人花的錢還少(如果是用金錢買斷的婚姻不再此範圍內)
林氏企業 wrote:
大大一起加油吧,婚姻這條路很漫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