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cky8000 wrote:對方:沒走斑馬線過馬...(恕刪) 看和解金決定,遇到獅子開口一定打到底就不用說了,兩萬這件就看是否有有利證明,沒有就摸摸鼻子省得麻煩,之前就遇過趕黃燈時前車突然良心發現急停在路口,最後也是摸摸鼻子。
jacky8000 wrote:所以法官會覺得對方闖...(恕刪) 絕對路權來說 闖紅燈被你撞到 你也是吃虧...除非你能舉證對方是蓄意要讓你撞上的...樓上提到的問題我也很好奇下雨天視線不佳 你又超速...當下沒有遇到獅子大開口的真的要偷笑了難怪你爸當下一口答應也不殺價...我同事上班途中擦撞到機車 台中市烏日區中山路三段 剛過筏子溪 轉彎處機車衝出來擦撞到車子維修事小 對方沒駕照 沒減速 肇事責任警方判斷 對方七 我同事三對方獅子大開口五萬...受傷的醫藥費 沒上班的損失最後還是陪對方3萬多元...(還是請某立委去幫忙喬完的金額)
jacky8000 wrote:所以法官會覺得對方闖...(恕刪) 有責任代表過失傷害會跑不掉~不論責任大小,被以刑逼民會有點麻煩,對方違規穿越馬路的確有責任,但你前面的留言:因為他們要過不過的..我就撞下去了。騎車騎內車道(靠近雙黃線那一道)時速好像也過快(大概快70)馬路好像寫限速50,且該內車道禁行機車,當時下雨,視線不佳....以一般人的判斷和規定來說因雨 霧致視線不清或道路發生臨時障礙時,均應減速慢行,樓主你反而超速到70就有違常理了,再加上您的說明"他們要過不過的"代表已有看到但沒減速,可能是想繞過去吧?這樣也可能會有應注意得注意而未注意。
看一堆人在亂說行人只要不是在行人穿越道或路口穿越馬路都沒有優先路權(注意:不是絕對路權,因為在上述地方闖紅燈等違規一樣有肇責)對方沒走行人穿越道又違規穿越雙黃線樓主未注意車前狀況 超速又騎禁機道肇責約5:5~7:3我只想問:樓主你一點小傷都沒有?不然的話你大可嗆聲反告
黃色小鸭 wrote:看一堆人在亂說行人只...(恕刪) 是的,我完全沒受傷,因為都被對方肉身擋下衝撞力道了,加上我撞上後,有馬上按煞車,不過還是碰到對方了..自己和機車都沒什麼大礙。所以不知道是不是因為我都沒事,所以對方就想叫我賠。但他們如果不闖紅燈,是什麼事都不會發生的..你說7:3對方7嗎?可是我都沒受傷..對方要賠我什麼..
john11240 wrote:第三責任險機車700...(恕刪) 如果對方說我超速呢?警方也說我應注意未注意,心裡想,又沒斑馬線是要注意什麼,注意有人橫越雙線亂過馬路嗎?而且那條路算大路,雙向都有雙道。內車道算是快車道嗎?這樣路人亂闖雙黃線過馬路豈不是等於嚴重危規,只衰在我超速和騎在禁止機車道嗎?雖事過已久,但還是想釐清,以後遇到也不會什麼都認賠。謝謝大家。
三貓之僕 wrote:沒保強制險,要罰30...(恕刪) 我文中有提有保強制險...><是沒保第三責任,所以後續問題都得自己處理,是想說以後還會不會發生這種事,需不需要保第三責任險?發生事故會有專員來處理後續問題,當然現在自己騎車也更小心了。不知道大家除了保強制險,還有保第三責任險嗎?Ps.我只有一台中古二手機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