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ric_luh wrote:
討厭我們這州的警察了...o 上次上完大學微積分課,才知道...警方學以致用o 將微積分套用到...開罰單...o 當車子通過有A點的警察測速點,開始計時,及通知在前方(不管有彎道或是直線)B點警方 車號 車型 車色o 當車子通過B點,立刻套用微積分! 然後準備開單...
當超速的駕駛誤以為看到A點警察而煞車減速, Pass過後通常的反應是F***然後又踩油門重新回到超速時速,殊不知...即使是彎道,用微積分仍能算出超速駕駛從A點到B點的平均時速,甚至 在哪一點達到某最高時速...o 沒學過微積分的駕駛一定會以為警方不市在虎濫就是抄小路來pull over...其實,只是大一微積分的原理罷了...o
開車啊~還是保持路邊鐵牌上的數字吧,這樣就可以洋洋灑灑的對著路邊有執照的流氓作出最帥的動作
以上這個方式讓我想到以前在歐洲的狀況,比美國還厲害喔!
荷蘭人很摳
......其實是很愛算數啦
,也是歐洲最多測速照相的國家(高速公路密度也是全球第一名喔!
),台灣也不少照相機是荷蘭進口的。
在1999年就有這種新的方式取締超速,方法和Eric大大說的差不多,不過更厲害喔!
記得是裝置在A2高速公路Utrecht往阿姆斯特丹的路上。方法是:
1. 在高速公路路牌後方,每個車道上裝一支攝影機,記錄經過的時間。
2. 約隔三公里後,裝設另一排三支攝影機,再記錄經過時間。
3. 只要電腦一算,經過時間比預定值低(就是更快囉).....等著回家收罰單吧。



好處是:
1. 車牌辨識系統 + 電腦直接運算 方便囉

2. 你很難看到那攝影機,就算看到也沒啥戒心

3. 平均時速超過才會抓,夠公平了吧!



不知那天台灣會偷偷裝上這種設備喔.........

開車還是小心點,以台灣人的駕駛習慣,開快車還是滿危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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