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豬翔 wrote:樓主沒說清楚狀況你就...(恕刪) "法官也判決下來了!六個月有期徒刑,緩刑兩年!"這個是樓主自己講的。 一點過失都沒有會判這樣? 如果樓主自己認為他一點都沒錯, 那他要問的問題就不是這個了。 如果他沒罪的話自然他有權力開車就不用問這個問題了。
Plutoburn wrote:"法官也判決下來了!...(恕刪) 自己看看影片我不知道該騎士後來如何了我只能很確定的跟你說,如果他離開了,那汽車駕駛就有機會被判過失致死 懂??誰對誰錯?法律不完整所造成的問題怪到百姓身上 什麼鬼阿
Plutoburn wrote:我不知到最正確的方式是甚麼, 至少我知道這樣做對不起死掉的人, 還有他的家人。...(恕刪) 樓主對錯我不知但我可以很明確的告訴你[機車車禍無敵條款]對不起所有開車的人,更對不起行人、腳踏車騎士、路邊衝出來的小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