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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到 妨害投票正確罪 傳票


kinglkk2000 wrote:
http://img...(恕刪)


因為你沒有先跟老婆家的人講好,牽完戶籍要記得跟老婆家的人說好,別人去問你的事都要說有,就是住在臺灣的事不能說,記得定期回金門住。

多空本無相 wrote:
建議你將這些相關流程...(恕刪)



沒有唷 只有我 我也不知道為啥大家都覺得被傳喚 很不單純
就連公司講出去 也覺得 很奇怪 不要說你們覺得奇怪了

我自己都覺得奇怪 我知道很多人都覺得可能是怎樣 做錯事情
沒事 警察幹嘛傳喚你

但我想 問這個問題的人 應該問問警察 真的幹嘛傳喚我

當然我也會去 也會實話實說 我只是不知道流程要幹嘛 要準備甚麼

才發問大家 也謝謝大家回復
kinglkk2000 wrote:
沒有唷 只有我 我...(恕刪)


因為牽戶口完警察跟戶政人員會去你在金門的娘家問關於你的事情,只要你娘家的人說沒有,很少回去之類的,就會有這種後果。

但這是程序,警察跟戶政人員必須要去完成。
戶籍地的金門分局發通知書,結果明知道你的居住地是在台中,卻刻意叫你去新北,這擺明了就是在整人,沒人發現這問題嗎?為什麼不能直接由台中分局接手案子,得由新北的分局處理?


Loompster wrote:
因為牽戶口完警察跟戶...(恕刪)



是程序就好 我只是不知道 那算是警察大隊 說明完就走
還是自己要準備甚麼證明 說法兩極 想問問有經驗的大家
kinglkk2000 wrote:
我老婆金門人 我戶籍遷入金門搭飛機比較便宜可以打折
之前沒遷 是因為要青年首購房子 戶籍不能有自有住宅
所以一直沒遷 今年一月兒子生下來 才打算遷的



看來你們倆八成是戶籍都掛在金門娘家
然後住在台中
但因為娘家有房子,不符青年首購,所以你們把戶籍遷回台中
辦好貸款才又遷回金門
但你們實際上仍然不會住金門,還是住台中
仍屬幽靈人口無誤

這裡給你參考

想享受金門福利,請住在金門,看檢察官是不是吃素的,吃不吃你這一套
若我是檢察官那我也可以問你
我可不可以在金門隨便買棟房子租給別人住
然後把戶籍遷到那裡,享受金門福利同時
又住在台灣?

現在的人是怎樣?投機違法都講得好像很正當?

順便告訴你,即使你刑法或投票法沒事,戶籍法的幽靈人口仍然無誤
幽靈人口是公訴罪,警員做好筆錄就會送法院了
不想被辦,就是跟承辦警員講,你們已在處理要搬到金門,或要把戶籍遷回來台中
但若你說會把戶籍遷回台中,刑法或投票法就確定違反
最後即使被判緩刑,你還是得在搬到金門,及把戶籍遷回來台中兩個中選一個
看著辦吧!

cinnamon coffee wrote:
戶籍地的金門分局發通...(恕刪)


我就是覺得有點整人
1公司請假扣錢 全勤沒了 請一天 可能就要扣兩千多塊
2坐車北上往返的錢 這樣一天 加起來就要花掉三千

其他甚麼犯不犯罪是其次 行的正就好沒錯
但我是小市民 這樣很不堪其擾 謝謝大大回復

多空本無相 wrote:
李組長眉頭一皺,覺得事情並不單純
版主你自己說遷戶口是為了搭飛機比較便宜可以打折,
那請問你幹嘛回去投票?這樣不是倒貼嗎?
不是我在吐巢你,因為警察不問,到時候檢察官也會問你同樣的問題!
還有,你的通知書上的住居所在梧棲,表示你沒有實際上住在金門。
其實你當初如果只是為了享受金門的各種福利而遷戶口,檢調不會那麼無聊找你麻煩,!而且今年金門賄選又特別嚴重
提供你一個訊息:
最高法院91年有個決議認為,人民雖有遷徒的自由,但以不實戶籍遷入的方式,取得選舉權而參與
投票,屬刑法第一百四十六條妨害投票正確罪所規定的非法方法的範疇,自與憲法所保障
的遷徙自由無關。
版主別緊張.如果你沒前科,最壞狀況就算判7個月也有緩刑啦。


以上是我昨天給版主的話。
其實,你不去投票就沒事了。
kinglkk2000 wrote:
我就是覺得有點整人 ...(恕刪)

確定這份通知書是真的?不是詐騙?要求轉移到住所的分局處理吧!

多空本無相 wrote:
其實你當初如果只是為了享受金門的各種福利而遷戶口,檢調不會那麼無聊找你麻煩,重點是你還回去投票!而且今年金門賄選又特別嚴重


重點是你還回去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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