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

無言~~記者的想法果然不是一般人能了解的

說到聳動,我提供另外一則。

〈賽車〉街道非賽道 阿部典史車禍身亡 yam天空新聞╱陳筱琳 編譯 2007-10-10 16:19
原始出處:
GOOGLE頁庫存檔

乍看之下,似乎沒有問題,提醒大家,街道非賽道。
好像記者很關心人民。

錯!錯得離譜!

記者的標題來自於內文:
『據當地警方表示,阿部是在一條繁忙的街道上回轉而遭到後方上來的卡車撞到,儘管立刻被送往醫院,傷勢嚴重的阿部還是擋不住死神的召喚。』

所以要大家珍惜生命,八拉八拉~

事實呢?



是卡車在禁止迴轉的地方,無敵大迴轉。阿部攔腰撞上才過世的。

你說說看,這種記者自己亂掰新聞,Google這麼好用也不會先查查。
能說啥?
新聞標題是: 國中同學3度搶超商 最高恐判40年

新聞中最後一段是: 搶不到2萬元,4人要被判至少40年徒刑,可說代價太高了。

到底是 "最高" 還是 "至少" ? 這就是記者的程度嗎 ?
看到阿部的新聞, 日本臺灣兩相對照
日本新聞是盡量簡化還原事發現場的狀況
並客觀陳述, 臺灣是相反
可能是因為其同業(詐騙集團)被抓到時的刑責都蠻輕的,因此
才會有這樣的感嘆吧﹍

(設計對白)
搶匪:早知道就去當車手或是狗仔了﹍XD
沒錯記者都這樣子!!
寫的很犀利!!
隨便看看就好了^_^
深藍blue wrote:
搶一元 也是搶
最好 無期徒刑
台灣法律就是判太輕
犯法 就是犯法
有分嗎
妳殺一個乞丐
跟殺一個台灣首富
就不一樣嗎?
都是殺人吧
...(恕刪)



Deep Blue兄別那麼激動

那停車超越停止線或紅燈右轉跟肇事逃逸是不是都要抓去關?

法學演變了幾千年,罪刑認定自有他的理由與基礎

判決不是這麼簡單的


王又曾捲款潛逃幾百億造成無數家庭家破人亡

但是他沒有傷人,那是不是罪就比一個過失傷人致死的傢伙來的輕?


金鞍美少年 去躍青驄馬 牽系玉樓人 繡被春寒夜
是誇大啦.........

檢察官求刑了沒????

檢察官求刑都還沒有

就說判刑?


之前法官判襲胸10秒無罪

記者也搞不清楚狀況

亂亂寫.......

問題在於檢察官而不是法官

以前有一個新聞
一個年輕人搶了阿婆的皮包倉皇逃走
誰知道皮包裡居然只有3塊錢!!
歹徒落網後判刑判了8年...
在虛擬的網路世界裡,你是否已經找到你想要的,或是,你和我一樣的迷惘...
我有種不同看法...
我到覺得或許他只是要衝點閱數.....??

正因如此~他達到目的了
ebyyaya wrote:
說實話,版大這樣的標...(恕刪)


推B大的話
其實如果自己寫過新聞稿就會知道了
真的很難寫出來,尤其又要趕在截稿前送出去。
新聞工作者的壓力也不小呢
  • 4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