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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才第一次犯案就判我這麼重........

贊成重判, 關到不能再犯罪為止, 免得放出來又危害其他人的生命安全
讓我咬一口 wrote:
那改為我才第一次殺人...(恕刪)


對啊~
相同的道理:你是第一次殺人 我也是第一次被殺 那我我第一次被殺就要死喔?! 

學學新加坡吧 重判!  殺人者 殺無赦啦! 
結夥搶劫??

現在的罪刑還算好的,起碼有機會讓你反省反省.
不像以前有些罪是唯一死刑的。

以前滿18歲結夥搶劫是要被打靶的,連反省的機會都沒有。
還管你第幾次....

真的是不知道嚴重性.
歡喜作.甘願受..
好壞自己不會分嗎?
搶都搶了.在那怨天由人.不值得同情..
為什麼現在搶劫才叛關幾年就能放出來了,為何不是唯一死刑,關了一堆人x,還要花我們繳的稅去養
亂世用重典!!!我倒還覺得國內的刑責都還是偏低!!
話說當年...

紀政的體育老師崔蔭跟校長韓克敬因夙怨...

居然持槍殺了校長和幾個無辜的幾個老師...

私立勵行中學好像是山東籍同鄉校長韓克敬及其妻子

老師少說五六位被體育老師崔蔭用手槍斃掉一票人..

其實崔蔭真的是個好老師...可惜...

選錯了方法發洩自己的怒氣..毀了很多人包括自己的一生..

魔鬼教練崔蔭於勵行中學連續開槍殺人案

台北縣,1962年

事後勵行中學不少家長、學生紛紛簽名連署

當中有姓名、身份證字號等個人資料.簽名數共二千多份

懇請法官看在崔蔭素來頗為學生著想,並培育出紀政等知名運動員的功勞下

減輕其刑..然法官於速審速決原則下不採其議..仍判其死刑

另勵行中學於事件發生該學期結業式上舉辦追思會表示對死者之悼念

警察廣播電臺亦播出該校音樂老師程鳳之演奏會曲目以示紀念

臨槍決前...他流著眼淚說...很想看一看學生在亞運會的表現...

獄警跟他說了一句話...

"如果你沒有殺人--你就能看得到.."

我的文章--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37&t=242196&last=2302341
甲霸太閒 wrote:
這是我前幾天看到的一個新聞 ,一位剛滿18歲的青年說出來的話
這個新聞事件大概就是有幾位青年結伙搶劫超商,
現今的刑罰是採一罪一罰,所以主嫌因為坦承犯下多起搶案
可能要面臨數十年的牢獄,
而這名青年說他才第一次跟他們去搶劫就要被判七年的徒刑實在不公平
他的父母則是說他的兒子真的很乖,因為被主嫌強迫去才會去搶劫...........

以現今的父母真的好像要警局打電話通知才知道他們才知道自己的小孩怎麼了
夜晚的飆車,衝突事件真的有些父母以為他們的小寶貝正乖乖的再家睡覺說
為人父母的人真的要好好關心自己的小孩了,真的一步錯就完蛋了


小警員的感觸...(恕刪)


這幾個搶劫犯應該慶幸他們是再台灣吧!..而且還是現在的台灣..要是在十幾年前的台灣..逃兵.強姦殺人.結夥搶劫.

綁架.都是唯一死刑..要是在美國的話..他們也不用坐牢了吧!..直接抬去太平間了..美國的商店應該都備有雷明頓散

彈槍吧!
真的要重典
!!警愓想犯罪的人!!
我覺得第一次犯罪情有可原 可以判輕點 沒有前科的通常可以判緩刑什麼的
當然第一次就犯下大條的這就很難原諒了

但是有前科又重複犯罪就不可原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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