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avie1968 wrote:
那為何不是--成本80賣100,盈利多了10元!發給員工的薪水多給9元?
商人不是笨蛋,所以消費者也要聰明。
不要用是否降價來評斷決定是否消費。
請用是否有加薪,員工薪資是否合理來評斷是否值得消費吧!...(恕刪)
消費者 ≠ 員工
你家員工加薪,管我什麼事?
消費者只知道,成本降低了,你就得降價!
員工只知道,成本降低了,你就得加薪!
這個根本就不存在"循環"!
你消費的店加薪是他家的事,你老闆給你加薪才是你的事!
你消費的店降價也是他家的事,不講價多加的薪也不會是你的事!
我真的不懂,循環何來?
你是生活在資本主義社會,不是集權統治社會,有兩個以上的人決定事情,就會有兩個不同的意見!
davie1968 wrote:
懲罰不加薪,不給合理待遇的公司,拒絕去消費。
鼓勵有加薪,有合理員工待遇的公司去消費。...(恕刪)






啥叫懲罰?啥叫公司? 啥叫消費?
我真的不懂你說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