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angermb wrote:
請問當時你要怎麼證明你真的住災區??
只有你會借廁所?借你了,那下一個~~下下一個.......
不借就換另一位po這篇文~~
都借了,倉庫錢不見,
倒楣的是小店員,責任你擔?
如果你說會擔,而錢真的不見,
難道你不會懷疑是店員在鬼扯?
倉庫不可進入是制式規定,
不是災後才定的,
小店員無法做決定,
災難過後,各行各業同情援助,
但也請不要當理所當然好嗎!
真無言
居然問我怎麼證明自己住災區?
什麼叫做當理所當然?
我根本不需要別人同情
我家停水停電,房子不知何時會倒,連什麼救濟品都沒有去拿
爆炸過後,只在隔天回家十分鐘帶出當天來不及抱走的貓,
經歷當天爆炸後,根本不敢再踏進災區一步
剛從鬼門關前走一遭回來,客人被當成小賊看待,誰不心寒?
當下什麼東西都不想買了,
最後在全家買了一堆東西。
沒人性的商店,我選擇永遠不再光顧。
真不幸,三更半夜時,路上真的只有小七亮著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