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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方求處鄭捷死刑~~原來01可以改標題@@


阿魁啞 wrote:
可是我們能不能給這個剛滿二十一歲,沒有前科的少年一個機會 ......(恕刪)


絕對可以,現在死刑投胎之後,就有機會了

espkirk wrote:
個人反廢死,
不過這件事我也贊成無期徒刑關到死不得假釋特赦,
原因很簡單,
他當初是想死不敢自殺才去殺人,
法官怎麼可以稱他心意讓他死呢?
這樣不就沒懲罰到他了?
讓他想死死不了才是最大的懲罰吧。
再往遠處想,
若此次判了死刑,
會不會有下一個鄭捷有樣學樣呢?(把死交給政府執行)...(恕刪)



當初 台南湯姆熊殺童案的曾文欽

法官也的確應印證了 已下這段話

曾文欽落網後曾說,自己有上網查過,「現在台灣殺1、2個人也不會判死刑」。
始終認為 法>理>情 而不是 情>理>法 既然違法在先 就不要再拿上來討論了 同情心不是這樣濫用的

smax155 wrote:
我怎覺得關一輩子比槍...(恕刪)


不對

他應該跟那些死囚關再一起

然後給他一把刀

這樣可以很省事...
世人皆聰敏 唯獨我腦殘 砲輸腦殘者 智慧何以堪

espkirk wrote:
個人反廢死,不過這件...(恕刪)


照這種邏輯,那一堆想吃免錢飯的跑去搶劫、傷人的,是不是就把刑法、監獄廢掉算了?

免得一堆人為了吃免錢的飯都犯罪了。


xallen wrote:
照這種邏輯,那一堆想...(恕刪)


情況不一樣,
有些罪犯是怕死的,
所以應該''想死的不給死;不想死的給他死''
espkirk wrote:
情況不一樣,有些罪犯...(恕刪)


情況是一樣的,
有些罪犯是怕關的,
所以應該''想關的不給關;不想關的抓去關''????

我還是覺得「想死的給他死;不想死的也要死」。


xallen wrote:
我還是覺得「想死的給他死;不想死的也要死」


好久沒有人把牛皮吹的這樣清新脫俗了
放心, 先請廢死大律師幫他辯護, 2016還會有大赦

沒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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