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工作是銀行的貸款業務...有時..車主沒繳車貸而被取回車輛...也是常常來銀行拍桌子.大聲斥責..(好像是我的錯??)他們的說詞是..才幾期沒繳..你們就來扥車...我回說..就是因為你沒繳所以才會拖你的車...他說..等我有錢就會繳了嗎..幹麻拖我的車??不是超過半年沒繳才會拖嗎???所以這是你們的錯..我要去法院告你們..真相是...契約上註明..只要有一期沒繳..銀行就可以拖車.......只是.從沒有人認真看過契約書..我個人遇過的案例是..車主提告( 偷竊車輛.侵占)...法院判敗訴...公司對車主提誣告 ..要求車主賠償公司及我個人名譽損失...(讓我發一筆小財)...
並不是樓主家經濟狀況屬小康,租戶就可以欠繳房租;並不是樓主家經濟狀況不錯,樓主就得大發慈悲處處寬容租戶。該繳的、該付的,總是得處理清楚。難不成向郭台銘郭董借個1千元,就可以不用還嗎?! 因為1千元和他的總財產比起來根本如小沙粒,所以郭董要是去討那1千元就是他太 over ?
Alfa20070128 wrote:靠省喫儉用應該是沒辦法買到14間房子的吧。早期來台灣的外省人,有很多人都受到政府很多的照顧。你家人應該是那種領終身的軍公教人員吧.... 領終身俸還分本省外省啊!只要有考上公務員,幹滿一定年數,有那個本省人沒拿到終身俸?
yungnien wrote:領終身俸還分本省外省...(恕刪) 前提是你要進的去當公職......房租收不齊是每個房東的痛,以後記取教訓便可在情理法互不抵觸的情況下,留點情面給人,如果對方不要臉,再循法律途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