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法律問題,請找律師,這個只是討論而已,分享訊息,不是法律諮詢,也沒有任何律師客戶關係成立。美國法律有關於對美國總統和總統繼承人威脅的法條,請看http://www.law.cornell.edu/uscode/text/18/871http://www.law.cornell.edu/uscode/text/18/3571#b_3http://www.law.cornell.edu/uscode/text/18/3013#a_2_A有看到有地方說他可能只有三年監獄等,那是太簡化了。 請參考http://www.ussc.gov/guidelines-manual/2012/2012-5asentab2007年一個普渡大學的印度學生威脅美國總統,因為戰爭,面對可能35年的牢獄之災威脅總統是class D felony。 可以看一看我貼的一些法條,監獄,罰錢,兩個都有可能的。他的問題還不只那個,他還牽扯到小孩色情的問題。 那是沒有言論自由的保護的。 請參考NEW YORK v. FERBER, 458 U.S. 747 (1982)關於可能受到言論自由保護的色情言論MILLER v. CALIFORNIA, 413 U.S. 15 (1973)至於美國法院有沒有管轄權(jurisdiction)。 請自己去看一看minimum contacts, long arm statute, etc.我只能說台灣的言論自由在一些方面可能比美國還大,一些人真是不怕,應該去了解一下美國的言論自由法律再說一些話比較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