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29kevin wrote:拖個三五年,消耗國家糧食.然後判無期徒刑關到死的機會不小喔!!! 判無期徒刑不會關到死以前只要十年十五年就可以假釋出獄現在雖然有改善,也終於採納了一罪一罰的制度但是我國仍舊沒有真正的無期徒刑這是法律面的缺失,有待持續性的修法來改善
twpop wrote:先殺後姦...可以操...(恕刪) 據媒體報導..辦案人員也高度懷疑此疑犯可能打算這麼操作..所以已經採檢體及申請解剖以釐清究竟是 先姦後殺 還是先殺後姦...另外辦案人員對於他犯案後的冷靜以及對於整各殺人姦屍毀屍過程詳細的說明.以及對強力膠證物的判斷..傾向此人並非處於神智恍惚的狀態下犯案..並以此更努力的追查事實真相..
ryan4825 wrote:囉唆什麼? 斃了他就...(恕刪) 他女友意思是 因為你是好人,所以 發給他一張好人卡...不過 先做哪件事 有差別嗎?要不是 有強姦意圖 還因為這樣 才出手掐人,怎麼會造成 被害人身亡...
多年前席維斯史特龍有部電影叫〝超時空戰警〞不知道大家有無印象?我想說的是,台灣再繼續亂下去,判官戰警的制度或許才是根治犯罪的最佳方式~警察跟法官為同一人,直接在街頭宣讀罪犯權力並直接給予罰責,多好~殺人犯直接就斃掉不需多說,其他小罪犯直接送去關到死,世界回歸和平,大同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