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實說。。。我也曾經進入此店家消費過。。。挑選完菜色後要結帳。。。結果沒吃成。。。因為。。。。。。(不方便說!

小弟在此發文一定負責! 既然不方便”陳述事實”, 那我總可以陳述我朋友罵我的話吧! (我朋友罵我白痴, 我可沒有寄存證信函給他喔!

小弟我還是贊成”真理越辯越明”這句話! 公道自在人心! 有了這種結果, 小弟我也不敢跟大家說要不要去此店家吃! 但我敢說: 吃不吃是消費者決定的! 不是店家!
對不起, 發了這篇文似乎與主題不合, 也好像辜負了站長苦口婆心勸告大家的好意, 但不上來聲援一下, 實在對不起自己!!!
他們也都滿喜歡去那裡吃東西
但是今天看到這則訊息後
十之八九對商家的態度很感冒
雖然臺面上商家贏得了勝利
但是他卻輸了骨子
就像國之本民為貴君次之的道理那樣
服務業不尋求如何滿足客戶
而使用法律途徑來壓榨迫害客戶
那麼他就失去了他的衣食父母
時間以及與論是公平的
店家如果沒錯,他的生意會蒸蒸日上
反之就不用多說,至少我的朋友們會有幾個月不會去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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