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樣的作法哪裡叫做-顯失公平-阿明明就是很簡單的買錯東西買錯東西這是店家應負的責任嗎就像上述其他大大說的一樣買錯東西是自己的責任事後補救只能看店家有沒有可以讓更換不行的話,店家也沒有錯這不是替店家說話只是每個人都這樣搞以後誰還要做生意阿法律不是這樣亂搞的好嗎P.s.我只是單純的路人甲買東西前要看清楚..想明白...在下手......
我自己也遇到過,在愛買幫小朋友買的童書,結帳後老婆發現買錯了,買上去櫃檯退,不過才幾分鐘的時間,照樣都不能退。以前買迪士尼的DVD,同樣的類似包裝有分單片跟兩片裝,拆封後才知道買錯了,結果我想換成兩片裝+補差額都不可以。一般而言,實體通路上拿發票去退或換都可以,不過好像書籍跟光碟的產品都不能退。當然店家有店家的道理,不過台灣現在民眾閱讀的水準都頗高,會想到回去掃描、影印的畢竟是少數(純粹是感覺,我沒有數據)。我是覺得書籍不能退,是店家站在消費者是"賊"的立場,可是站在消費者的立場,我的確沒看過這本書。大家似乎也習慣被當作"賊"了,這點是有討論的空間,或許有可以讓買賣雙方有更理想的解決方法。
dgkevin wrote:我自己也遇到過,在愛...(恕刪) 基本上書籍跟光碟片拆封本來就不能退了這也不是店家把客人當成賊的問題這是避免紛爭的問題當一個消費者購買的時候誰希望買到的是人家不是的退貨商品誰又希望包裝不是完整的如果東西少了CD KEY被註冊了誰會知道是哪個地方出了問題很多事情是將心比心的所以小弟才一直說買東西前先看清楚.....想明白.....再下手最後希望每個大大都能買到合意的咚咚
從路邊撿來的 wrote:基本上書籍跟光碟片拆...(恕刪) 說起來大大是個好人,我是個笨蛋;從書櫃上拿本書都會買錯!但就是買錯了,店家的處理方式法律上也沒有問題。拿去換換會造成店家的困擾也沒錯,但總得給我補救的方式吧!比如說,給多少%的換貨服務費,這樣也行!明明就是要買vb,只是因為拿錯書,硬要我吃下一本c#,怎麼說也心裏也不高興,不過這是我個人問題沒錯。我實在很好奇,到底會造成店家服務上的什麼負擔?這麼說來,網路書店如博客來不就會因為客人退換書,更是經營不下去了?
因為先前在零售通路的經驗客人要換貨有下列幾個問題1.發票要重開,除非他沒開發票,這牽扯到報稅的問題,如果有打統一編號的話更麻煩2.需要多餘的人力來檢查商品是否完整,確保商品的良好3.誰能擔保東西是否是使用過的4.如果有一部分的客人都比照辦理的話,那多出來的人力成本要怎麼辦呢至於樓主大大所提到的博客來提供退換貨的服務,應該還是有假設前提在的否則每個人都到博客來買書,七天內看完並且退貨這樣還有誰願意乖乖掏錢出來買出所以一開始才建議大大快去問問看可不可以換或者拿去網拍
前面已經有人建議樓主去拍賣掉,以現階段而言,這可能比較實際一點。不過,我在賣場買東西,衣服、電器、鞋子、食品...,都可以退貨,我也在便利商店換過東西。基本上這些處理跟檢查不是賣場的問題,他會直接退給供貨商。現在都是電子發票,要退刷卡也都不會是問題。書跟軟體產品不能退貨的問題,可能還是出在國人的公德心,像前面有人說,在美國買書14天內都可以退,那表示看完之後再退的人,佔絕大多數比例內的少部分,所以他們可以這麼做。當然,買東西難免不會拿錯或是挑錯的,我也希望台灣將來有一天,國民道德也可以到達這樣的水準。不過,台灣的店家一般都不喜歡一開門就有人去退貨,很晦氣的,如果樓主說:我可不可以換,而且在另外加買一本書,說不定就有機會。
dgkevin wrote:前面已經有人建議樓主...(恕刪) 已經確定別無他法了,一進去都還沒開口,小姐就打槍了,不到十秒鐘就出來了。畢竟國人的公德心有糟糕到這步田地,書店必需採取這麼強硬的手段來對待上門的顧客!下次上台北再找天瓏的老闆聊天時,再看看如果同樣的狀況他會如何處理;也許他也面臨同樣的困境。至於”掃描器”的論點,我實在無法認同;只因這時代發明了掃描器,所以可以合理懷疑,每個人買書回家的笫一件事就是把書掃描起來?那麼同樣的道理,這世上有毒品這東西,那麼每個人都可能嗑藥?我一直認為在實體商店消費是為了什麼?一是可以快速的買到想要的東西,二是可以亨受店家貼心的服務。如果搞的比網路購物還沒保障,那麼在實體商店買東西的意義就不是很大了!
cd-pro2 wrote:已經確定別無他法...(恕刪) 沒什麼好懷疑的 , 就是有人這樣做過搞得後面會出現這樣的局面書店不給退換絕大多數的原因都是因為 copy 的問題工具書類的東西更是如此將心比心就沒什麼好抱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