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那些經常沒事找事做又怕被告的人,才會經常跟人嗆聲說身邊有人可以幫自己處理法律問題,真正懂得法律的人是不會以身試法的,除非這個人是懂法又極愛玩法來整人的無聊玩家,那就真的是有點問題需要求助心理醫生啦!
noelle wrote:沒錯每次看到殺人犯的律師用一些亂七八糟的理由辯護就歸八肚火 關於這一點...個人的理解是:因為法律對於他們太難了,所以必須要花更多的時間去 "鑽研" ,導致沒有多餘時間來入世,自然而然地,辯護的理由就是一整個狀況外了~(/攤手)其實不是只有律師啦,某些法官不也是這樣?~不過無可諱言的,多少加減接觸一下法律,有好無壞~有些時候,自己去接觸了,才會發現某些老是把法律條文掛在嘴邊炫燿的人往往都跟我們依樣只是半桶水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