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角遇到女鬼 wrote:據說父母跟岳父母都把...(恕刪) 你要上班,很忙~假日要休息,不然容易遲到~況且,你的立場與勞資間都沒有關係,就只能說我的工作,八年了,說真的,我常遲到早退。太晚起床會被同事或老闆的電話挖醒。到了之後只會當下口氣很酸,但都會說有到就好。之前的幾個工作也是常有遲到,但都是有到就好,多少扣一下或是當作沒看到。能被嫌棄成這樣,這兩週除了出勤外,態度跟能力也應該是很大的問題,所以同意老闆還是佛心來的
轉角遇到女鬼 wrote:同事的老公,換了新工...(恕刪) 轉角遇到女鬼 wrote:她老公月薪是35K,做不到2星期,又有出勤不佳問題老闆給他2萬整,請他不用再來,但他嫌太少... 這老闆真是佛心來的,遲到、無故曠職都沒扣薪,還多給了...而且勞工有重大過失時,解僱不用付資遣費...
轉角遇到女鬼 wrote:她老公月薪是35K,做不到2星期,又有出勤不佳問題老闆給他2萬整,請他不用再來,但他嫌太少... mo32750 wrote:也就是他應該能拿到575元的資遣費. z200 wrote:兩個星期,10天工作天1天睡過頭沒去+6天遲到剩三天正常上班 那,好吧,我閒著也是閒著,我可以去幫忙抗議,我保證絕對可以拿到 575元,但不保證原先的二萬元會不會被收回去。還有,我去幫忙抗議的便當錢要先給,還要附一杯大綠奶。去冰。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