萬分之二十六.... 也許代表的是二十六個家庭破碎啊。當然不是每個案件都侵害到別人家庭,有些是自己吸毒又掛的,代表大赦做的真的很匆促,根本沒有考慮是不是每位更生人都適合提前出獄。不過也許歷年來每次大赦都會有一定數目的更生人又再度犯罪,只是隨著時代演變和媒體的發達,這樣的情況被放大了吧。希望數字就凍結在26吧.... u_u||
砍掉重練 wrote:..我覺得應該賠..但是應該由放人出來的賠... 不是要將責任推給他們...是要讓某些做事不考慮清楚的人以後要想清楚..畢竟他們的決定影響台灣甚巨......... .(恕刪) 此案是行政院提出 , 立法院加碼(放寬刑期)且通過 . 所以 , 如果要論 "責任" 的話 , 兩邊都要 ..
很簡單 顯微鏡效應有人說萬分之26 被加害者真的很可惜,畢竟受害家人的痛是永遠也無法抹平,但為何媒體不作平衡報導?我不相信這一萬多人沒一個好的!!我知道有些人就是希望他討厭的人錯越多越好,但何必呢?最後某些人物希望減刑的尺度能放寬到釋放到某人 所以才多放很多 我想兩邊責任都要去負擔
說責任太沉重, 對受害者家屬來說, 也一點意義都沒有.有沒有人可以告訴我大赦的目的是什麼?大赦以後會對台灣經濟有貢獻嘛?會對治安有幫助嘛?還是對交通有改善呢?如果都不是, 為什麼要大赦.如果說是要讓罪刑較輕的犯刑人有一個改過自新的機會, 法院不要判一年半刑期以下的人坐牢不就好了.難道一年半刑期以上的人不會改過自新嗎?我想了很久, 始終得不到答案, 我想一輩子也不會有答案, 但我知道該把帳算在誰的身上.
dearjohn wrote:真是夠了....難道...(恕刪) 如果那26個人像你這麼了解坐牢後的痛苦,當初應該根本不會想犯錯去坐牢吧!我記得有幾個毒蟲,出獄就直接被接去吸毒party,自己吸到暴斃...這是為了達成零死刑率的變通方法嗎?
ryan_li wrote:說責任太沉重, 對受...(恕刪) 大赦可以解決監獄人滿為患的問題,放出來,可以節省監獄經費,讓我們少繳稅,可以增加政績至於人出來後,所增加的社會成本,因為看不見所以等於沒有...連美國總統都會用這招喔!
不是不接納...只是我不懂為什麼我要接納...我相信除了社會的問題之外. 這些犯罪的人本來就有問題吧沒錢. 這樣的人很多啊. 可是每個缺錢的人都會去搶嗎? 拾荒也是方法吧...要我冒這種風險(被打死路邊)去接納這些人. 很抱歉我沒這個膽子..但是有多少人有呢?我不懂我沒事為什麼要冒這種風險. 對我一點好處都沒有這話或許說的自私.可是面對這種"恐怖的威脅".我的道德. 我的慈悲心. 憐憫心.都不足以讓我壓抑這些恐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