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朝 wrote:原來是貍貓喔, Peggy 的助教, 之前一些版面有遇過, 只覺得這個人很活潑.
Chinor整理:
austin.lee = 李小貍 = ja事件的當事男 = 第一次約會就想拉女生手,猛盯人家胸部看的傢伙
= 不斷用msn騷擾女性,慫恿人跟她男友分手 = msn聊聊天就會說愛上對方,對方拒絕之後就臭臉
chiang wrote:蔣大說的是重點! 大家要懂得保護自己啊.
2.妳(你)不給對方msn,對方又怎麼有機會可以騷擾妳(你)不管當初你們換msn的方式跟情況是什麼,如果妳(你)已經覺得對方給你的感覺(態度)不舒服了或是壓力,妳(你)可以馬上封鎖對方,如果不封鎖然後一直在喊說被騷擾那我也覺得自己是要負一些責任,但是如果對方真的太過份了,我會建議妳(你)採取法律途徑處理,01一定會協助提供兩方資料給檢調單位去處理。
曾經在我架的討論區也發生過(常發生的就是各說各話、他人搧風點火、玩心機),沒有比板大處理的方式更佳的了。

我以前曾看當事人過幾篇分身發言,在文中吵說「合乎板規的騷擾」之類的,那時就覺得很奇怪,一個才剛剛註冊的新手,還沒適應就質疑,原來不只是新手了呀…
還騷擾別人呀…
關於MSN方面,在這資訊流通的時代,不只MSN,對於手機、其他聯絡方式…等,其實很容易取得。保護自己有很多方法,積極管理會比全面禁止來的妥當吧,一味的逃避不如面對說清楚,快刀斬亂麻。the Secret
就如板大說的
chiang wrote:
如果妳(你)已經覺得對方給你的感覺(態度)不舒服了或是壓力,妳(你)可以馬上封鎖對方,如果不封鎖然後一直在喊說被騷擾那我也覺得自己是要負一些責任
所有事情都是你所選擇的,任何東西都是這樣不是嗎?
你問我會什麼?我想我什麼都不會!
畢竟01不是檢警單位,沒有公權力做任何調查
只能請雙方提出資料,就像蔣大說的因為01不是檢警單位,所以雙方提供出來的資料
並不一定是最原始公正的,就算是有經過"整理"的資料01站方也不能對當事人怎麼樣
不只是網路上,現在這社會上大家本來就要抱著防人之心不可無態度
當然那個男生追求的手段太多激烈,但是女生只要不給MS,不接受男生的邀約見面
也許後續事情不會演變成這樣,前面的大大說的好,既然一個男生已經對女生表達出喜歡的意思
女孩還接受男生單獨的邀約,很容易被解讀成這個女孩子也是對男生有意思
換個角度來說如果那位女生的男朋友,私底下跟一個對那個男生有意思的女生,單獨去看電影
這位女生會相信他們只是"單純"看電影而已嗎
不過這時候就會有人跳出來說一句01 八卦版的名言
~~~我絕對相信我女(男)朋友~~~~
這句話一出大家前面的衷心苦勸都是廢話
內文搜尋
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