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ana930421 wrote:抓到就罰5年平均收入(不是純利)+20年牢(不易科,不假釋). 這沒用~~只有死刑+所有資產充公才能真正遏止黑心商人。抓到一次不管你賺了多少黑心錢,一次就甚麼都沒了!!!不過應該在大家有生之年都沒辦法看到了,因為台灣是犯罪者的天堂,加害者的樂園.....
因為吃了不會馬上死.吃長期而有狀況也只要說你有吃其他東西.沒辦法證明得病全是吃牠家的問題商品所導致.然後罰款也只是他賺100元然後被罰個10元這種感覺的事.罰的錢也不是進被害者口袋...至於商譽.......來次買一送一就解決了.台灣人真好唬弄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