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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CHOME 商店街無7天鑑賞期,購買千萬記住

我都不買PCHOME

很多人常常上來說個資流出去


而且它本台平台一大堆東西都沒貨(售完)

刊著不下架不知道做啥




絕代蝴蝶 wrote:
法律上沒有鑑賞期這個...(恕刪)

Snoppy911 wrote:
消費者保護法第19條...(恕刪)



嗯,所以依照法律上來說,我郵購買了東西,我不能拆開,就有七天猶豫期,如果使用了,這個猶豫期就不見變成願意購買了,是這樣嘛??請指導,因為對於這法律一知半解,謝謝。

『而且商店街和線上購物是完全不同的經營方式,一個是找線上客服,一個是找店家。』
這是我另一個疑惑,就是在你平台上做生意的店家,和你的買家有糾紛,請問這時候 提供平台的 pc home 要有其相對的責任嘛??還是不甘她的事??所以我想寫信或是打電話問 提供平台的pc home ,卻沒有一個方式,申訴信箱網頁當機連不上,我查網路這不是一兩天的事,這已經是發生狠久的事,這樣根本是沒有管道,我是在7天之後,才在此網站找到原來有客服,但已經來不及,所以有些怨嘆,為何這樣不給溝通機會,讓人根本找不到(pc home網站)聯絡方式。


intertional wrote:
七天猶豫期不是七天試...(恕刪)



嗯,我懂你的意思,誰想要用其他人用過的東西,但就我知道國外確實是這樣實行,這是道德和法律問題,你不能說這樣不道德就可以不遵守法律。而且,就我在網路查價,可以退貨的價格有比較高,這就是她的成本,如果你要在這個平台(網路或是電視)買賣東西,是不是應該互相同意遊戲規則。而,顯然我對於 pc home 的商店街遊戲規則不是狠了解就購買,是我的錯,我只是想跟其他人分享,這個不好的經驗。

討論就是大家有不同的意見,請心平氣和。

intertional wrote:
七天猶豫期不是七天試用期,尤其是電子產品。看起來你是把東西拆了,用過了之後才要退貨,不管你買的是什麼,買之前自己要了解這個東西的用途,不是買了之後才覺得效果不符自己的期待。照你的邏輯,我要出國五天,去PCHOME買台相機,回台再用不符期待退掉就好了!!!大家都這樣搞,誰來吸收這些用過的東西!!
...(恕刪)


你確實可以這樣作,只要符合消保法的規定
你可以在七天內退貨.
但是 這就跟道德制約有關了.
99%的人 不會這樣作,但有1%的人可能會.

商店在網路銷售產品 就一定會了解跟遵守消保法的規定
退貨就是他的成本風險,這點跟運費或其他成本 早就已經計算好在售價中的.
別鬧了 ............................................................................

siao46 wrote:
嗯,所以依照法律上來說,我郵購買了東西,我不能拆開,就有七天猶豫期,如果使用了,這個猶豫期就不見變成願意購買了,是這樣嘛??請指導,因為對於這法律一知半解,謝謝。

『而且商店街和線上購物是完全不同的經營方式,一個是找線上客服,一個是找店家。』
這是我另一個疑惑,就是在你平台上做生意的店家,和你的買家有糾紛,請問這時候 提供平台的 pc home 要有其相對的責任嘛??還是不甘她的事??所以我想寫信或是打電話問 提供平台的pc home ,卻沒有一個方式,申訴信箱網頁當機連不上,我查網路這不是一兩天的事,這已經是發生狠久的事,這樣根本是沒有管道,我是在7天之後,才在此網站找到原來有客服,但已經來不及,所以有些怨嘆,為何這樣不給溝通機會,讓人根本找不到(pc home網站)聯絡方式。
猶豫期部份前面已經有網友貼出法律條文,不再詳述。

商店街只是平台供店家上去開店,如果有消費糾紛,您可以直接上消保官檢舉該店家,商店街如果接到消保官行文Pchome調出所有交易資料,消保官會判斷兩造誰有理。
君顏甚厚,汝母知否?
夯兲巭 wrote:
PCHOME購物 跟PCHOME商店街是不一樣的

一個是直營 一個是加盟

這樣想會不會比較清楚??

其實簡單一點比喻,一個是大賣場;一個是市場。

大賣場買東西有問題就直接去大賣場的服務中心處理。
市場買東西有問題就直接去找店家,而不是市場裡的詢問處。
http://goo.gl/b3MUUb 支持環保 減少用紙 發票要刷 手機條碼
siao46 wrote:
嗯,所以依照法律上來...(恕刪)

可拆檢視受領物之外觀與規格是否符合,惟不得使用,
除非業者有聲明提供特別服務令消費者鑑賞試用,
於不滿意後無條件退貨,否則僅能依前述所說,
檢視受領物之外觀與規格是否符合。

Snoppy911 wrote:
可拆檢視受領物之外觀與規格是否符合,惟不得使用,...(恕刪)


消費者保護法第19條第1項
郵購或訪問買賣之消費者,對所收受之商品不願買受時,得於收受商品後
七日內(猶豫期法律最低條件標準),退回商品(現物解約)
或以書面通知企業經營者解除買賣契約,無須說明理由及負擔任何費用或價款。
消費者保護法第19條第1項之條文為無條件解約權之強制規定,
故契約雙方當事人非可約定拋棄無條件解約權。


嗯!可是網友提出的法律上並沒有說明,『惟不得使用』,我覺得這應該是大家購買的道德問題,法律上有『猶豫期』有使用過就『喪失猶豫期』的規定嘛,我的包裝和內容物完整,因為我只有看到『無須說明理由及負擔任何費用或價款。』這文字,代表店家看到我退貨原因是『不適合』就說不行,這是違反規定,都沒問說『有沒有使用過』她就說不行退。


我只是想知道到底是有無違法,我是沒興趣退了,走法律太麻煩,且台灣也不是個尊重受害者損失請求理賠的國家,我走法律,搞了幾個月,最後可以退貨一千多元,時間精神都超過了這個價值了,只是想單純想了解這消費問題。

竟然網站的商店街 只是出租廣告版面的地方,網站不承擔任何責任,所以我想我個人以後不會再到 任何網站的『商店街』去購物了,這跟直接去大陸網站購物一樣,都讓我覺得沒保障,吃虧也是只能走慢慢的法律,不如去比較便宜一樣沒保障的『拍賣』買就可以了,理論上還可以便宜一點。

謝謝各位的指導
討論就是大家有不同的意見,請心平氣和。
之前買過2次PCHOME商店街的商品,寄來的商品外關都有很明顯的傷痕~~跟商店街店家留言反應都愛理不理的,也不可退貨!直到打電話去罵,才讓我換新貨!~總之覺得商店街購物一點保障也沒有~超扯的
若能不在pc home商店街買,就盡量避免,尤其是可能會有退貨的東西(如鞋子,衣服,可能會有size不符)
pc home並未對商家統一訂定網頁說明的方式,有些商家只要告知退貨,就有快遞來收,有些則要自己寄回,其實無論那種方式,只要標明清處就可以,只是很多標示不清,結果我以為網頁沒標的就是會有人來收,結果呆呆的等
我買東西,若可能有size不符的東西,都會盡量避開要自己寄回的,只是有時還是會因為找不到標示而碰到地雷
哎...有點混亂,所以若不是確定買的東西是自己要的(一定不退貨),就盡量避免在pc home商店街買吧
Ramius wrote:
大賣場買東西有問題就直接去大賣場的服務中心處理。
市場買東西有問題就直接去找店家,而不是市場裡的詢問處。

我覺得上面這位先進比喻得很好.

PCHome的自營線上購物就像是大賣場一樣,PCHome自己營運.

商店街就像是公有市場一樣,只是出租攤位給商家營運.
市場裡的賣東西的攤商出問題,消費者該去找攤商,而不是市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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