櫻樹抽芽時想你 wrote:其實 這法官的心態就跟這些整死人的長官一樣你敢白目 我就叫你罰站 伏地挺身 關禁閉.....就老大心態嘛(恕刪) 贊同撇開此案的對錯不論,這法官和那些禁閉戒護士有何差別,反正我是老大,我叫你做什麼就做什麼,不做你就試試看....
有"藐視法庭"這項,不過我不確定台灣有沒有。香港日本有雖然是有通常原則但是內容並沒有詳細介定,如果直翻就是法官自由心證,只是法院不會這樣敘述而且藐視法庭是可以直接判罰的,說真的罰站只是有點警告意味(但是同時有恐嚇嫌疑真要裁定是不能罰站的,直接罰款或關起來(罰則依據我不清楚怎麼來的,不過是一定正常罰則可以執行項目但是並不能以藐視法庭來審訊原案本身,只能對質"藐視行為"本身然後回歸這件事情如果藐視法庭這項確切存在單純論罰站這件事被告律師當然可以用恐嚇嫌疑來反駁但是站在法官立場可以直接改判藐視法庭執行罰款或關起來互相利益上被告律師才不會這麼蠢然後睡覺這件事因為它本身是被起訴,法庭有權要他全程聽審如果真的要判罰也沒甚麼得辯解但是我還是不知道台灣有沒有這條就是XD
hydedoggi wrote:違反審判長、受命法官、受託法官所發維持法庭秩序之命令,致妨害法院執行職務,經制止不聽者,處(((三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千元以下罰金)))不罰站, 抓去關都有可能. 比關緊閉還慘~~~~
hydedoggi wrote:藐視法庭,不過台灣沒有這項罪, 但是有法院組織法.95條違反審判長、受命法官、受託法官所發維持法庭秩序之命令,致妨害法院執行職務,經制止不聽者,處(((三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千元以下罰金)))不罰站, 抓去關都有可能.6F大大有引用法條了法庭秩序若是有包括不可以睡覺那法官可以制止但是處罰是沒有包括罰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