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沒有考慮寫封信問廢死團體這個問題?雖然我猜得到他們會怎麼說如果你們只想做良民,那就是繼續走法律途徑一途而已不過硬是要他們賠償,其實他們也是挺倒楣的養出那樣的孩子,他們也沒辦法一刀砍掉或是關起來當狗養,除非法律有規定這樣做他們不會有事不然搞不好他們比受害者家屬更想把兇手給掐死
非常感謝回覆的人!親人並沒有要對加害者做出些什麼不法行為!當然知道傷害他們的話,那跟加害者有什麼差別!只是要加害者家屬做有誠意、道意的回覆!就這樣簡單,畢竟人都走了,什麼也改變不了!謝謝,被害家屬會堅強的走下去!!
axr6902421 wrote:又是國家"墊付"過兩年就變成被害 這兩者不同被害人補償的墊付跟汽機車強制責任線的墊付是一樣的,被害人補償金領受者的債權追索是被轉移到國家,也就是說加害者承擔債務,國家代位求償,至於關廠工人不在此討論,請不要誤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