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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不是便當文....有請客倌們評斷...新北市警察幫助地痞流氓欺壓百姓(轉載自ptt)---10/13有更新

已向新北市警局告知此事.處不處理.是新北市警局的事情了
av8d2 wrote:
先完整po出文章.....

掛號一下
懶王與艾瑞克為01認證HTC頭號酸手!

av8d2 wrote:
先完整po出文章.....(恕刪)


Mark
av8d2 wrote:
先完整po出文章...避免斷章取義...結尾有小弟個人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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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我不知道這該放在哪個版,我發文的經驗也不多,但為了避免同樣事情發生,我必須站出來陳述事實

這是一件真實故事,發生在10/3(四)晚上六點 (一切都被監視錄影器拍下)我朋友在新北市一帶開了兩間頗知名的通訊行,生意一直都不錯(強者我朋友是一個很幽默風趣的人),而通訊行通常都會有"剪卡"服務(舊手機用大SIM卡~新手機用mini Sim)。

這一天10/3(三),老闆(我朋友)出去調貨不在,店裡只有一個店員在顧,突然一位客人上門說要他幫忙剪卡(但不是本地卡),那客人說這是日本docomo的sim卡(實際上是中國聯通),那時店員有客人很忙,也不疑有他,就幫他剪了,沒想到那人居然說:你把我卡剪壞了,你要賠我一張,店員很吃驚,當下不知道怎麼處理,只跟他說他老闆不在無法處理,要等他老闆來。沒多久我朋友(老闆)就匆匆趕來,對方說要他們賠,我朋友叫他證件給他,他幫客人打電話去大陸申辦一張新的,大約四天工作天、幾百元人民幣就能解決(錢由我朋友吸收),沒想到對方不肯,說他要親自去辦,要他給他七萬塊(來回機票/住宿/有的沒的),我朋友當然不肯,後來不了了之。

隔天(事發當天10/4)晚上6點多,那人又來了,氣沖沖的要來討那七萬,我朋友事先就報警了,而在警察來之前那人因為得不到他要的七萬,先是踹了展示櫃一腳,然後舉起椅子(旋轉椅/鐵製),往展示櫃一砸!!!!~毫無懸念~展示櫃破了,我朋友事先找了另個人要抓他現行犯,第一時間就先擋門,結果沒多久外面衝進5~6名小混混,圍著我朋友三人叫囂,這時警察來了,但卻在門外遲遲不敢進來,後來沒多久,警察終於進來了,但是一進來的第一件事居然是去幫現行犯(砸玻璃的)按摩?!,一副討好加害人的嘴臉。沒多久,對方找來一個"號稱"是XX派出所的刑事組長,說來調解的,一群人虎視眈眈的圍著被害人(我朋友),組長先生問我朋友要不要和解(還說他的鈕扣?!還是啥的有錄影錄音功能),硬是要我朋友簽和解書,他還說因為對方有砸玻璃,所以賠四千就好(這時警察已經被無視晾在一旁),我朋友本著小本經營想繼續生活/息事寧人的情況下給了那四千,一夥人才散,臨走前還吐了檳榔汁惡狠狠的瞪了我朋友一眼,於是此事就告一段落。雖然四千不是大數目(加上修玻璃櫃的錢約15000),但朋友回去後先是害怕,後而憤怒,為何白手起家小本經營還要被這樣搞,他幾天沒睡好了,遇到這種事,只能吞了。

而且聽說大台北地區他是第三起了,(昨天10/7,蘆洲又多了一間被害者),真不知道該如何解決這種事情。

其實我朋友認栽了,為了兩間店、為了家庭、為了老婆、為了孩子、為了整個家。
我相信他不是一個願意低頭的人,我相信他也是血性男兒血氣方剛,但是他怕了,怕到連報警都不敢,怕到明明對方吃定你還是只能承受。

為甚麼?!!因為當他看到警察對現行犯做出那種"親密"舉動後,他對所謂的"人民保姆"徹底失望了,他不相信這種保母可以保護到自己的安全。

為了朋友安全起見,不公開監視畫面,但截取了幾張比較關鍵的照片以視真實性。

以下是翻拍監視器的照片,由受害者提供

這是加害者踹椅子的畫面

原文網址請點連結
點我點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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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弟我的看法是很扯...有點不太相信

連小學生都知道通訊行絕對有監視器

條子敢這樣大喇喇挺地痞??...除非腦袋燒壞了...

ptt上造假文&便當文太多了...出事就說我只是[聽來的]避掉法律責任

真相只有一個..就是把事情鬧大..讓媒體渲染...司法才會介入偵辦





.....(恕刪)


警察的褲子沒白邊的,記憶中是如此。

而且若報案,來的可不是假警察。除非是壞人叫來的。

照片中看不出來所謂的按摩,不過一般警察是不會去碰人,除非是壓制。


出勤的警察一定會有無線電,沒有一定是假,因為要隨時連絡。
還有會有配槍,或是武器的。
新北市沒有刑事組,也沒有三組,只有偵查隊,這樣的文章錯漏百出!

av8d2 wrote:
先完整po出文章.....(恕刪)



新北市警察局是10月5日才換成長袖...

褲子可能是雨天才會穿雨褲


coolma222 wrote:
我不認為是便當文
因為那是要負法律責任的
有人會傻到玩這樣的遊戲嗎?...(恕刪)


你當立委吃素的嗎

法律責任只要找立委開個記者會說自己開個小玩笑而已
哭一哭 風平浪靜~
派出所哪來的刑事組????更何況早改為三組!!!!
派出所只有一般巡邏員警
一般都是移送分局三組(也就是刑事組)
瞎掰也要掰的合理!!!!
"XX派出所的刑事組長,說來調解的,一群人虎視眈眈的圍著被害人(我朋友),組長先生問我朋友要不要和解"

這唬爛的啦!!
派出所哪來的刑事組長
分局才會有


以前念刑事偵查科去刑事組實習
看到各分局的刑事組長
超傻眼...
不知道是哪來的大哥..
不只有點霸氣還有點江湖味

另外~刑事組長也不可能去辦理這種小案件
如果有什麼槍擊要犯
才可能帶隊出場吧


我是覺得
真實性有點需要了解看看
鄉民別亂轉post,亂加意見
這篇已經上新聞了,而且新聞內容還有監視畫面呈現。

看完新聞才看見文字敘述,不管是新聞報導的內容,還是文字敘述的內容,只能說:此事超誇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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