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y1979 wrote:話說在古早時代女生...(恕刪) 古早時代會依…1.社會安定程度(是否戰亂)?2.醫療水平(是否有大型傳染病)3.社會生活水平(是否有飢荒)?將整個大環境的人民平均壽命拉低。所以古早時代的國家社會為了要勞動力、生產力等。男女都比現在更早年紀進入生育、工作、政治、戰爭等。可能跟現在環境不同,現代人二、三十歲出來做事可能還被認為是「太嫩」。古早時代二、三十歲處理國家大事、立軍於千萬人之前也有。
bmw_m3 wrote:這話題真的很有趣,古代人十幾歲結婚算正常,現代人喜歡年輕女性就變成戀童症,好像有那麼一點道理. 其實我贊成高中情侶,一畢業就結婚生小孩 畢業 18 歲生小孩,生的小孩也 18 歲生 人生規劃18 歲當父母36 歲當爺爺奶奶54 歲當阿祖72 歲當太祖90 歲當高祖... 我有沒有寫錯?如果 36 歲的時候,旁邊站的是 18 歲的兒子女兒 ...天啊,大概是很驕傲 ,但 ... 我不知道怎麼教
現在法律規定與國民教育有關舊社會不把女性當人,認為是賠錢貨,總希望早早賣掉拿聘金,許多家長不願意讓女孩入學受教育因此政府規定至少要受完國民義務教育才能結婚,家長不能販賣女兒得利,只好讓女兒去上學。也因此法定可結婚年齡,正好與國民教育年齡搭配由此可知"天下無不是父母"這句話有騙多大,利益當前,不良父母多到要用立法來限制~~
Lisa_Hsu wrote:舊社會不把女性當人,認為是賠錢貨 不要說古時候 就說民國初年吧,聽說流行將女兒送給人當童養媳 或者互換女兒(台灣直到四十年左右還有此惡習),因為養自己的女兒是幫別人養老婆 很不划算,寧願用女兒 幫自己的兒子換一個媳婦來,養未來的媳婦 還比較划算一點,當然還可以對這個未來的小媳婦壓榨勞力 頤指氣使,只能說貧窮 竟然可以泯滅人性到這個地步...